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区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区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1-07-02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淮政办〔2001〕5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区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委、办、局,市有关直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区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1-07-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淮政办〔2001〕5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区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委、办、局,市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快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建立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市区建立三条蔬菜运输绿色通道,即:沿西安路——北京路——解放西路——淮海南路——清江蔬菜批发市场,主要解决淮阴区等北片蔬菜运输问题;沿承德路——解放东路——淮海南路——清江蔬菜批发市场,主要解决楚州、涟水片蔬菜运输问题;沿兴淮路——淮海南路——清江蔬菜批发市场,主要解决清浦、洪泽、金湖片蔬菜运输问题。
二、绿色通道通行时间,除上午7:00—8:00外,其他时间均允许通行。
三、在通行期间,有关部门要保障三条绿色通道内买、卖蔬菜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对违章车辆采取不扣车、先放行、后处理和以教育为主的办法,以便农产品及时销售,保证市场供应和外销外调。
四、对不以营运为目的菜农运菜车辆免办营运证,对办理禁区通行证的蔬菜运输车辆免收办证费。
五、各县(区)特别是清浦区和清江蔬菜批发市场,要加强对菜农、菜贩的教育和管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配合好市区道路交通管理,严禁乱停乱靠车辆,在运输途中杜绝抛、洒、滴、漏现象发生,以维护市区道路整洁,净化市容环境。
六、市交警支队、城管局、农业局,淮阴区交警大队、楚州区交警大队、清浦区蔬菜局、清江蔬菜批发市场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能,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以促进我市蔬菜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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