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资源节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5-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资源节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5〕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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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徐州市资源节约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徐州市资源节约活动实施方案

(2005年5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徐州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节约为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资源节约宏观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和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全社会资源意识、节约意识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淘汰高消耗、高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技术、产品等,有效遏制严重浪费资源行为;资源节约技术、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GDP能耗下降1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2%,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不含火电)下降1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2.5个百分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产品能耗物耗显著下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明显提高,耕地减少趋势得到遏制,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点,资源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二)分年度目标(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资源节约责任制。市政府建立全市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各地也要相应建立。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指导、推动资源节约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资源节约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干部负责资源节约工作,把资源节约的责任纳入各工作岗位的职责之中,纳入各单位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之中,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节约资源的浓厚氛围。今年资源节约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当前资源形势,宣传节约资源、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宣传资源节约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资源浪费行为,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教育部门要将资源节约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经贸等部门要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节能节水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节能、节水、节地主题,认真组织好每年的“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水周”、“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土地日”、“全国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参与节约型社会建设。

(三)强化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和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能源、水资源及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用法律手段规范资源消费行为。加强能源和水等重要资源的消费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耗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对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和产品,开展定额考核,实施限额淘汰管理机制。认真贯彻《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落实节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制度,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建立土地集约利用年度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定额》和土地投资强度的要求,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能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高耗电企业和行政机关节能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浪费能源的行为,按规定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加强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资源合理高效使用。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决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加快发展低消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严格执行高耗能、高耗水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盲目发展,限制和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工业,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以能否合理使用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保护环境作为新建、扩建项目的重要评判依据。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不得建设。

(五)加快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依靠科学进步推进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通过发布目录、产品推介会、技术讲座、展览等形式,促进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洁净煤、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调速节电、绿色照明、节水器具、余能回收利用、建筑节能、废水资源化和“零”排放技术、“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采煤塌陷地复垦及农业节水灌溉等技术。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示范工程,对重大节能、节水及节地技术开发、示范和改造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提高资源节约的整体水平。(六)组织编制规划,加强宏观指导。资源节约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在编制“十一五”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规划中,要把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按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组织编制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专项规划,提出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通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促进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七)加大政策扶持,创新资源节约机制。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节约资源的产业政策、技术开发和推广政策,贯彻落实好促进节能、节水设备(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鼓励政策,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峰谷电价、差别电价,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加快水价改革,逐步推行城市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再生水价格,引导工业、洗车、市政设施及城市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鼓励企业在资源和废物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资源循环使用。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公共建筑和多层厂房,提高容积率。加大激励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国家、省已明确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创新资源节约新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融资担保机制,培育和发展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各类资源节约信息,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扩大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范围,实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提高产品能效水平,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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