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4-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红十字会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工作的意见

无锡市红十字会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推进我市红十字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红十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以“动员人道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为工作目标,协助政府开展救灾、救护、救助等工作,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大力发展我市红十字事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要充分认识红十字会开展的人道救助工作在促进社会稳定和全面推进“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建设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和《省实施办法》,保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会工作,切实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联系红十字会工作,及时帮助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依法将资助红十字事业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帮助各级红十字会建立有效的筹资机制,不断增强救助能力,支持红十字会的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和有关公益性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依法协助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活动,积极主动当好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有关公益性工作。

二、理顺体制,加快红十字基层组织与队伍建设

各市(县)、区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5号)和《省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机关管理体制,红十字会机关不再挂靠卫生部门,实行机构单独建制,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切实加强市及市(县)、区红十字会机关建设,各市(县)、区政府要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支持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红十字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逐步形成机构健全、队伍精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注重加强红十字会干部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热心红十字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会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队伍。

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网络。积极推进社区、机关、农村、厂矿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红十字会员单位。到2010年,在现有学校、医疗卫生、园林单位基层组织的基础上,新增其它行业、农村红十字基层组织50%以上,广泛开展救灾、救助、救护、扶贫等活动。规范会费收缴工作,各级红十字会按规定逐级交纳会费。

大力发展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广泛吸收热心红十字事业的人士加入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到2010年,全市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在2004年的基础上翻二番。规范志愿工作者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和奖励办法,扩大志愿服务内容,探索志愿服务形式,充分发挥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的作用。

三、突出重点,大力发展红十字事业

(一)加大募捐工作力度,增强红十字会的救助实力。根据国家发展红十字事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各级红十字会要想方设法拓展基金筹集渠道,加大募捐工作力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吸引社会各界群众参与红十字事业,广泛争取捐助和支持,增强红十字会的综合实力和救助能力。继续开展“关爱生命,人道万人捐”活动,2005年底全市红十字备灾救助基金达到1000万元,并在此基础上每年增长10%。

(二)建立健全红十字会应急反应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规范灾害救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备灾救灾工作网络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积极筹建无锡市红十字会备灾救助中心,江阴、宜兴市和有条件的区要设立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库,逐步形成市、县(市、区)救灾网络。

(三)大力普及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建立健全群众性卫生救护网络。认真贯彻落实省红十字会等十五个部门《关于贯彻中国红十字会〈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安全教育,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员工现场急救知识与技能普及培训,培训率达到3%以上,高危作业特殊人群达到5%以上,逐步建立起一支企事业单位急救员队伍。继续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卫生救护知识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程序,提高培训质量。广泛开展社区群众卫生救护知识的普及工作,到2010年,社区居民普及率达到6‰以上。巩固和发展公路沿线红十字救护点,做到人员、装备、制度三落实。

(四)继续做好白血病人骨髓移植救助及其他专项救助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捐献工作,认真做好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每年招募新增入库志愿者1000人。大力倡导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的宣传、组织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以及关怀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等工作。建立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切实帮助解决在校学生大病医疗费用问题。探索建立救助项目库,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助手作用,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

(五)积极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活动。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到社区开展面向困难弱势群体的救助服务,面向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到2010年,80%以上的社区开展各项红十字救助服务工作。积极拓展为社会上的孤、老、病、残、特困等弱势群体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巩固和发展市红十字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红十字会门诊部等社会福利事业。

(六)进一步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颁发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坚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与青少年素质教育、德育教育、健康教育相结合,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通过教育培训,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品德和自我保护能力。到2005年底,全市学校红十字会建会率达到100%,学校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社会教育和实践育人中的优势。

(七)加大红十字工作宣传力度。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各新闻媒体要主动配合红十字会,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红十字工作的先进典型,让广大群众广泛了解、理解并参与红十字活动,逐步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在全社会形成扶危济困、团结互助、无私奉献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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