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3-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松政办发〔2004〕5号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松原市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三月三日

松原市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针对我市1-2月份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的全市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为中心,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完善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救援机制和责任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要通过“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强化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隐患。公安、交通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全市境内国、省、县、乡各级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对现已排查出的23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900多处隐患,公安部门要拿出整改措施,交通部门负责进行整改,特别是对无标志的平交道口、窄桥、弯路、险段等,要采取安装警示标志、禁令标志、施划标线、安装隔离设施等办法进行彻底解决。

(二)强化源头管理,严把第一道关。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严把车辆落籍登记关和车辆检测关,严格执行国家车辆安全运行检测标准,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检测合格证;要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实施后农用运输车档案移交的有利契机,对农用运输车进行一次严格检测;对“大吨小标”车辆要坚决进行治理,新增车辆一律不予落籍,对已落籍的必须整改。交通、交警部门要严格审查,取消“大吨小标”车辆的运营资格,注销车辆档案。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把车辆入口关,严防不合格车辆进入我市。要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把考试关,坚决杜绝不通过考试发证和考人情证的现象。要对各类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不合格和达不到标准的,坚决停业整顿,对不进行整改的,一律吊销营业执照。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车辆的教育和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各县(区)要以街道(社区)、乡镇、村屯为单位进行全民交通安全教育。各级宣传、公安、司法、教育、交通、农业、公用事业、工商、广播电视、报社等部门要相互协作,采取有效方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松原电台、电视台、松原日报等新闻媒体每周要设专栏宣传整治内容,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予以曝光,形成交通安全教育的浓厚氛围。公安部门要深入开展送交通安全知识“进村屯、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拓展宣传覆盖面;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常识课,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要加强中小学生文明交通习惯的培养,把中小学校建成交通安全教育基地。

(四)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强化路面管控。要结合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加大警务改革力度,实施积极的警务战略,实现警务职能前移,要把三分之二的警力部署在路面上,做到白天有交警执勤,夜间有警车巡逻。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章和非交通类违章行为要严管重罚。公路要以解决超载、超速、强超强会、疲劳驾驶、报废车上路、无牌无证、酒后驾车、农用车载客、客货混载、占道行驶及各种非交通类违章占道为整治重点;城区要以解决乱停乱放、无牌驾车、酒后驾车、超载超速、强超强会、不按分道线行驶、闯信号灯、走禁行路以及三马作业、建筑占道等违章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工商、公用事业等部门要对违章占道、市场外溢、三马作业等行为进行坚决取缔,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还路于交通,特别是对国、省干线公路,必须加强路面清理,增强道路通行能力。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车辆的管理,要以农用车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车为重点,进行有效的整治。

三、方法步骤

根据全市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整治行动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20日至2月29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把国务院2月16日常务会议和省消防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到整治工作涉及的各个领域,增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人人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良好局面。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至5月20日)。

1.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查清本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查清存在的重大隐患,认真检查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每一个部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暂时不能得到整改的,要逐级上报。要严格落实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要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整治违章行为,确保整治效果。

2.市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各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的整治工作,重点督查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交通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对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

(三)总结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的“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市百日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对不合格的要继续进行整治,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负责全市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调度工作。联系电话(传真):0438-5085025、0438-5085031。

各级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的行动方案,确保本方案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整治行动方案,周密部署和安排整治行动。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好,保证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交通安全管理有措施,事故隐患有整改,驾驶员和职工教育有内容,重特大交通事故有预案,责任追究有落实,确保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各单位要抓住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的大好时机,普遍进行全员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把教育和培训作为整治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这次全市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环节较多,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整治行动的合力。要避免相互推诿、扯皮,确保整治行动协调一致,稳步推进。

(五)认真总结,全面提高。各级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全市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松原市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松原市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常晓春副市长

副组长:金国学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育海市公安局局长

阿荣前郭县副县长

刘永德扶余县副县长

房华长岭县副县长

宁文贵乾安县副县长

成员:褚春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文秀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生国栋市司法局局长

魏志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王春富市交通局局长

徐杰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韩英然市工商局局长

程华市教育局局长

邹双林市财政局局长

张青安市建设局局长

王占林市法制办主任

高克市农业局局长

赵金龙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毛永华市经贸委主任

孙青林市人民保险公司经理

陈晓东共青团松原市委书记

王忠勋松原军分区参谋长

鞠洪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孟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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