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 文号:温委办〔2004〕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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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4-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温委办〔2004〕28号
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2004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2004年4月19日
2004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夯实基础、规范机制、推进创新、增强实效”的总体思路,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为目标,以农村、企业、社区为重点,以创建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我市实施“一港三城”战略,全面建设富裕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和任务
1、以“抓五强、创五好”为抓手,扎实推进“先锋工程”建设,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先锋工程”建设作为深化“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载体,把“三级联创”活动作为完善“先锋工程”建设的根本要求,通过抓“五强”,推动“五好”目标的实现。今年,全市所有乡镇和村都要围绕“五个强”开展“先锋工程”创建活动,每个县(市、区)在继续抓好去年创建对象的基础上,要有3%—5%的乡镇和村达到“先锋工程”先进乡镇党委和先进村党组织的创建标准,并重点抓好1至3个先进示范乡镇党委和3至5个样板村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要通过强核心,抓好乡村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乡村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乡村领导班子正确执行农村政策、严格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健全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规范乡村领导干部的行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期审计制度,促进乡村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树立“干净干事”和为“三农”服务的良好形象。要通过强素质,抓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提升计划”,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岗位培训和各种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基层干部受训面要达到95%以上。鼓励乡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文化素质。凡没有大专学历、45岁以下的乡镇干部都要参加大专学历教育;凡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都要参加高中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参加大专学历学习。要通过强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乡村各种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乡镇政务和村务公开。规范和完善“两定、两选、两评”驻村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行村务规范化管理,90%的行政村要制定《村务工作规则》,100%的村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理制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健全村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经济发达地区要逐步推行村干部效益工资制,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建立村干部最低报酬保障机制。继续实行村干部人身意外保险和养老金综合保险制度,续保人数和行政村投保面要达100%。要通过强实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制订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发挥各种优势,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分类指导,对经济强村要发挥区域优势,通过组建村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等方式,实行资本经营,盘活存量资产,实现滚动发展;对偏远小山村和经济“空壳村”要通过撤并、迁移、资金扶持等措施解决发展难的问题,特别要加快撤村并村工作。进一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美化镇容村貌。要通过强服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五站”机制,不断深化为民服务工作。加强农技服务网络和为民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推行“365服务窗口”,落实民情分析会制度。建立干部定期下访制度,开展进村入户、访贫问苦活动,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农村基层矛盾纠纷。群众对乡镇党委政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对村级领导班子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要继续采取倒排法,按5%—10%的比例确定新一轮后进村,并结合“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予以整顿转化。
县级涉农部门和乡镇站所的创建工作要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纳入“三级联创”活动,同时要把县(市、区)、乡镇、村的联创与涉农部门和乡镇站所争创先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2、以扩大影响力为目标,切实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各县(市、区)委要以单独组建的方式抓好正式党员3名以上和职工100名以上企业的组建党组织工作,使这些企业党的组织覆盖面达100%;以灵活组建的方式抓好职工50—99名企业的组建党组织工作,使这些企业党的组织覆盖面达70%以上;以指定党建工作联系员的方式抓好职工49名以下企业党的工作覆盖,使这些企业党的工作覆盖面达50%以上。要高度重视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帮助职工50名以上企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数比2003年递增50%以上。继续开展“隐型”党员梳理工作,凡在我市范围内企业工作的“隐型”党员,都要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持流动证,参加企业党的活动。要在去年“五好”创建的基础上,再按25%的比例创建第二批“五好”党组织,使非公有制企业“五好”党组织比例达50%以上。在创建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暂行规定》,切实加强对党组织书记的培训,探索建立“双方例会”、“双向教育”、“双重管理”等制度,健全防瘫机制,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采取党员干部联系谈心、组织培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企业主的共同理想、责任意识、民主法制等方面的教育,使非公有制企业业主的教育面达50%以上。
3、以服务居民为重点,全面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县(市、区)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社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城郊结合部的街道、城市化程度较高的镇、经济强镇和城关镇的村(居)改社区工作,使这些街道和镇有一定数量的社区。加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建立县(市、区)、街道分级培训制度,加强社区工作者理论素质和工作业务培训。执行《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温委办发〔2004〕54号)文件规定,积极稳妥地搞好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要按照“五个有”的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社区争创活动。区(市)、街道要按20%、30%的比例确定党建工作“示范社区”进行创建,暂时还没有启动社区党建工作的县,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社区党建工作,为示范社区创建奠定基础。县(市、区)要加大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街道党工委要帮助指导社区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健全社区服务网点、建立居民文化活动中心、成立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等,不断完善社区党组织服务功能。要理顺街道领导体制,进一步强化街道党工委的职能,探索实施街道党工委对有关职能部门的派驻社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和双重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由街道党工委牵头、辖区内有关单位党组织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报到、联系和反馈制度,扎实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全力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结合我市行业协会和商会在经济发展中影响力不断扩大的实际,探索加强在这些组织中的党建工作。继续抓好社会中介组织、民办学校和民办医院的党建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国有企业、机关、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党建工作。
4、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要求,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落实“五个先行”,认真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做到调查摸底先行,摸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情况;做到组织调整先行,切实整顿软弱涣散的党组织;做到关心帮扶先行,切实解决好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面临的实际问题;做到培训骨干先行,认真挑选培训一批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建工作、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的干部,作为开展教育活动的骨干;做到宣传引导先行,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为开展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标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健全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各县(市、区)今年新发展的党员,要求达到35岁以下比率占65%以上,妇女比率占23%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率占50%以上;凡5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党员平均年龄超过55岁、61岁以上党员超过1/3的支部,今年至少要发展1—2名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或落实2名以上入党考察对象;凡无女党员或女党员平均年龄60岁以上的支部,今年要发展35岁左右的女党员或落实妇女入党积极分子。要严格要求,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党员“双培双带”活动,把党员培养成科技致富能手,把符合条件的科技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教育培训面要达到95%以上。通过设岗定责、“争先创优”等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搞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进一步加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巩固扩大党员电化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党员电教科技富民活动,加强党建工作宣传,提高党员电教工作水平。
5、以“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为载体,探索建立机关干部驻村指导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要根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好活动的意见和工作计划。要选好配强驻村工作指导员,加强对下基层干部的培训,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并落实好工作制度,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指导督查,切实加强对下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建立部门挂钩包村责任机制,落实好部门帮扶措施,增强工作的实效性。通过1年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市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明显提高,党员队伍和农民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升,机关和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农民收入有明显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有明显增强,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有明显加强。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机关干部驻村指导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委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健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好半年度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落实奖惩措施。坚持半年一次的乡镇党委书记管党情况汇报会、每季一次的县(市、区)委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和先进评选表彰制度等,强化和落实党委管党职能。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机关部门挂钩帮扶制度,落实好党建工作经费,保证基层党建工作顺利开展。搞好基层党建工作宣传,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狠抓薄弱环节,整体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各地要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把创新渗透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个方面,努力做到党建工作的观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力争出更多的典型和经验,市委把党建工作创新所取得的成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考核和奖惩
1、市委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和验收,负责考核县(市、区)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绩。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县的主要依据,对综合评定先进的县(市、区),市委予以表彰奖励。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成效将作为各县(市、区)委和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组织部长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县(市、区)委负责对乡镇党委完成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做好考核工作。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任务完成一般的乡镇党委书记,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对党建工作后进的乡镇党委书记,要作降职或免职处理。
3、检查考核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由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细则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
4、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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