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拱墅区2007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拱政办〔2007〕15号
颁布日期:2007-03-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下达拱墅区2007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的通知

拱政办〔2007〕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下达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继续贯彻“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实力拱墅,建设秀美拱墅,构建和谐拱墅”,以建设健康城区为抓手,以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提高全区人民生活环境质量为目标。把培育健康的人群、营造健康的环境和构建健康的社会作为长期目标,推进全区爱国卫生工作。

2007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全区中心任务,启动建设健康城区试点工作;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为载体,突出整治薄弱环节,切实加强长效管理,加强新农村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和管理水平。

附件:拱墅区2007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拱墅区2007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一、各镇、街道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深入贯彻《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镇、街道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区和辖区单位,建立卫生监督检查、考评机制;积极开展健康城区的建设,建立健全健康城区组织和制定好行动工作计划;依法落实和健全镇、街道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认真开展多种形式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继续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活动,落实长效管理,提高整体卫生水平。

(1)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无卫生死角,无“十乱”现象,无违章饲养宠物家禽;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和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封化;辖区河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蚊蝇孳生。

(2)加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的卫生管理。完善长效保洁机制,落实保洁力量。确保环卫基础设施齐全,垃圾日产日清,开水炉和废品收购站(点)经营规范,除“四害”措施落实,环境整洁、市容有序、公厕卫生,基本无“十乱”现象,无违章饲养畜禽;各镇创建1个城郊结合部的精品亮点。

(3)加强“八小”行业管理。做到持证亮照经营,环境卫生整洁,公用食具(物品)消毒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不出售、使用腐败、变质、过期、有毒食品(用品),除“四害”措施落实。

(4)加强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市场内环境整洁有序,无占道扩摊经营;环卫、给排水设施完善,垃圾袋装桶盛,清运及时;活禽销售在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屠宰,环境卫生清洁;卤味、食品制作经营持证亮照,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场外无乱设摊点、无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现象;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除“四害”市场化运作。

(5)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及时做好2米以上隔离围护,保持出入口路面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做到净车出场;工地内物料堆放整齐,环境整洁;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生活区环境卫生符合有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除“四害”措施落实。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3、巩固市级卫生镇、街道的创建成果,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当年平均水平,不出现卫生滑坡现象。按照杭州市卫生强市标准,积极开展各级各类卫生先进创建活动。

4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环境长效保洁制度,积极开展省、市级卫生村创建活动,提升环境卫生整体水平;40%以上的村实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主城区和国道、省道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粪缸、棚厕;积极开展创建改水改厕示范村活动;实行改水改厕工作月报制(每月15日上报区爱卫办)。

5、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结合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城市、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率分别达到75%、70%,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0%、65%。各中、小学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各级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80%;各镇、街道辖区内车站、商场、广场等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及设立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建城区无烟草广告。各社区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月定期更换内容;其中全年除四害宣传不少于4期。社区每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2次。

6、规范完善除“四害”市场化运作。依法加强对辖区单位、社区除“四害”工作的日常监督;大力推行各行业除“四害”专业消杀,重点行业大中型、小型单位专业消杀比例分别达到85%、50%以上。

(二)分类任务

康桥镇:

1、搞好拱康路道路改造的综合环境管理,落实康桥路的长效保洁和秩序管理。

2、创建2个市级卫生村,抓好吴家墩村、蒋家浜村的精品亮点,重点整治康桥村、平安桥村、谢村的环境卫生。

3、巩固康桥路以南范围内全部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棚厕的成果,其它范围基本完成改建和拆除露天粪缸、棚厕的工作;新建改建无害化厕所645座。

4、对辖区单位的卫生、除四害工作依法检查。

5、加强公厕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

6、建设好城郊结合部农村的污水纳管工程。

半山镇:

1、争创1个市级卫生示范社区、1个市级卫生村,创建沈家桥村为改水、改厕的示范村。

2、重点抓好320国道入城口、绕城公路口、半山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3、巩固沈半路(康桥路口)、半山路(下城区交界处)以南范围内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棚厕的成果;绕城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必须全部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棚厕;加强督查严防返潮;其余范围基本完成改建和拆除棚厕的工作;新建改建无害化厕所475座。

4、加强石塘水厂水质的检测,水质余氯合格率达100%。

5、加强公厕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

6、建设好城郊结合部农村的污水纳管工程。

祥符镇:

1、重点抓好104国道入城口、莫干山路孔家埭村口、汽车北站周边环境卫生及市容市貌的综合管理。

2、创建2个市级卫生撤村建居点;抓好新建农居点的环境卫生,落实人员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重点整治方家埭、总管堂新农居点的环境卫生。加强庆隆社区、阮家桥社区及花园岗社区、谢家河头、月亮路、富强路、育苗路、方家埭路等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3、巩固三墩路、红旗河、十字港、运河范围内改建和清除露天粪缸、棚厕的成果;其余范围完成改建和拆除棚厕的工作;新建改建无害化厕所311座。

4、对辖区单位的卫生、除四害工作依法检查。

5、加强公厕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

6、建设好城郊结合部农村的污水纳管工程。

上塘街道:

1、加强钱江市场(鞋、箱包区)、石亭路、舟山东路、假山路、八丈井社区等的长效保洁和市容秩序管理,完善卫生基础设施,规范“八小”行业管理。

2、抓好各撤村建居点的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争创2个撤村建居点的精品亮点。

3、巩固清露拆棚的成果;新建改建无害化厕所50座。

4、加强石塘水厂水质的检测,水质余氯合格率达100%。

5、加强公厕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

6、建设好城郊结合部农村的污水纳管工程。

米市巷街道:

1、争创1个社区为爱国卫生精品亮点。

2、加强湖墅南路两侧的秩序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结合IC卡管理,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取缔无证摊点和占道经营,保持环境整洁。

3、重点整治好叶青兜农贸市场,抓好古新河两侧、维元弄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4、做好湖墅南路、莫干山路等主要路段“八小行业”的除四害市场化运作。

5、对辖区单位的卫生、除四害工作依法检查。

湖墅街道:

1、积极争创培植爱国卫生精品亮点。

2、加强湖墅南路两侧、和睦路东南侧、莫干山路东侧公交停靠站一带的秩序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结合IC卡管理,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取缔无证难点和占道经营,保持环境整洁。

3、抓好运河东侧的环境卫生治理,特别是对长乐路延伸段、仁和仓南弄、霞湾巷一带环境脏乱和废品收购站污染等要完善环卫设施和加大整治、保洁力度,落实长效管理制度。

4、对辖区单位的卫生、除四害工作依法检查。

小河街道:

1、争创市级卫生示范社区1个。

2、抓好和睦路、赵伍路的环境卫生,落实长效保洁;落实农贸市场周边“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贩卖青蛙、乱扔甘蔗皮等违章行为的查处。

3、抓好辖区内拆迁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检查监督,督促辖区内拆迁工地、建筑工地做好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洁。

4、加强对旧小区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的督查。

5、对辖区单位的卫生、除四害工作依法检查。

拱宸桥街道:

1、积极争创培植爱国卫生精品亮点。

2、抓好杭印路周边、小河路的环境卫生治理,落实长效保洁。

3、督促辖区内拆迁工地、建筑工地做好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洁。

4、加强对旧小区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的督查。

5、对辖区单位的卫生、除四害工作依法检查。

和睦街道:

1、抓好乡邻路、和丰路、赵伍路的环境卫生治理,落实长效保洁。

2、加强登云路、和睦路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对辖区单位的卫生、除四害工作依法检查。

4、加强城中村“八小行业”的管理。

5、加强对旧小区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的督查。

6、积极培植爱国卫生精品亮点。

大关街道:

1、抓好钱江小商品市场、通讯市场周边及公交3路车总站附近的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2、对德胜农贸市场、钱江小商品市场内外和周边的环境卫生及无证摊点、流动小贩等加强查处。

3、加强社区内无证摊点的管理。

4、对辖区单位的卫生、除四害工作依法检查。

5、积极培植爱国卫生精品亮点。

二、区属部门(单位)任务

(一)共性任务:

1、深入贯彻《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本部们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认真落实本部们的工作任务,建立卫生监督检查、考评机制。

2、积极开展健康城区的建设,建立健全健康城区组织和制定好工作计划,根据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建设健康城区的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

3、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中不失责任分。

(二)分类任务

区教育局:

1、加强对系统各单位的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健全,卫生设施完善,落实清扫保洁,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校区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园环境的除“四害”和卫生检查工作,达到《杭州市爱国卫生工作标准》。

2、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辖区内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自评分85分以上的学校达到95%以上;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卫生公益活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3、加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食具消毒关、健康体检关,严禁采购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各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完善防蝇、防鼠设施及食品生熟存放设施,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及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区商贸旅游局:

1、监督管理全区农贸市场鲜肉、豆制品的供应,确保鲜肉、豆制品食用安全卫生。

2、负责协调全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的卫生监督管理和整治,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无“四害”孳生场所;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理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达到杭州市农贸市场整治工作要求。

3、规范完善农贸市场除“四害”市场化运作。有消杀合同、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记录。

4、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

5、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6、培育1个示范农贸市场。

区建设局:

1、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及时做好2米以上隔离围护,保持出入口路面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做到净车出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加强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生活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各项指标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除“四害”措施到位,做好建筑工地蚊蝇孳生地的消杀、控制和经常性的灭鼠工作。

2、加强对物业公司的卫生管理考核,做到物管小区内卫生设施齐全,管理到位,楼道保安笼内无堆积物,积极开展创示范物业管理小区活动。

3、加强二次供水水箱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对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水箱要有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水箱加盖加锁、清洗档案资料完整,及时上报卫生监督部门。

4、加强直管房窨井(缸)、下水道的疏通和化粪池清理工作,公房楼道定期整修粉刷。

5、所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绿地面积达8.5平方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

6、培养1个示范的建筑工地。

区城管办:

1、有“统一清扫保洁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机制;主要道路实行18小时以上保洁制、保洁率100%、机扫率60%以上。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路面平整,下水道畅通;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街巷无卫生死角,路面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环境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管理规范。

3、环卫设施数量足够,完好率98%以上;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外无堆积垃圾,清运率100%;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试点。搞好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房(箱)运输车辆的日常灭蝇(鼠)工作,蝇(鼠)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4、加强绿化管理,做到绿地内无垃圾、废弃物、枯枝死树、杂草。进一步美化辖区道路两侧、运河两岸等绿地。

5、直管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积水、乱堆乱放、乱挖乱占,下水道排水畅通,无垃圾、污水满溢,马路窨井盖无缺损。

6、加强直管河道卫生管理,保持河道两岸整洁,河面无漂浮物,无蚊蝇孳生,特别是加强对余杭塘河周边及河面的环境卫生管理。

区行政执法局:

1、建立健全管理目标考核制度,实行严控区、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的管理模式,落实网格式徒步巡查制度。

2、结合IC卡管理,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查处占道经营,无证设摊、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吊、乱挂、乱扔甘蔗皮、青蛙销售等违章行为,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沿街商店广告、标牌、室外空调机设置规范;临街楼房阳台无堆积杂物。

3、加强对入城口、主要道路、汽车北站、大型商场等窗口地段的市容环境卫生执法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门前三包”工作,及时查处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

4、及时查处运输车辆带泥行驶和沿途抛撒滴漏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乱倒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5、及时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及时查处早、午及夜市的无证设摊。

区农业局:

1、加大对辖区内河道的综合治理。及时完成今年河道整治的各项任务及河道配水工作。

2、加强河道卫生管理,保持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蚊子孳生;做好农田灭鼠工作。

3、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4、各农贸市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5、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区卫生局:

1、指导督促区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为社区、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全年不得少于10次;区级各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80%;健全完善“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组织网络,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健康知识进农家”活动,特别要在城中村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使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行为形成率达70%。

2、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休博会、西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3、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清洗、消毒、通风、保洁等各项措施落实;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培训率、五病调离率均达100%;“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监督、检测资料齐全,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4、加强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性预检分诊点;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区属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居住三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率、建证率≥9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四苗、单苗接种率及乙肝疫苗接种率≥95%;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

5、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6、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8、完成农村改水改厕任务,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00座。

9、除四害工作有计划,有经费保障;积极开展市场化运作,运作程度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PCO队伍及辖区单位监督检查,提高除四害质量,“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10、卫生监督部门积极配合在辖区内的有关道路培育1条“五小行业”卫生和除四害精品街。

区民政局:

1、加强对社区的卫生管理。卫生组织、制度健全;积极组织广大居民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社区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3、社区楼道(墙门、屋顶、车棚、保笼等)整洁无堆积杂物,开展特色楼道活动。

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1、督促拆迁单位搞好拆迁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先围后拆,建筑工地做到围护作业,隔离护栏高于2米以上,及时清运垃圾。

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无生活垃圾堆积;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净车出场,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工地内的民工宿舍、厕所、食堂要符合卫生要求,食堂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

3、做好拆迁、建筑工地蚊蝇孳生地的控制和消杀工作,落实好房屋拆迁前的灭鼠工作。

湖墅路改造工程指挥部:

1、加强拆迁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督促拆迁工地必须及时围栏和清运垃圾,建筑工地做到围护作业,隔离护栏高于2米以上。

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的文明管理。无生活垃圾堆积;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净车出场,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工地内的民工宿舍、厕所、食堂要符合卫生要求,食堂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3、做好拆迁、建筑工地蚊蝇孳生地的控制和消杀工作,落实好房屋拆迁前的灭鼠工作。

拱宸桥地区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

1、加强旧城改造地段的环境卫生管理,督促拆迁工地必须及时围栏和清运垃圾,建筑工地做到围护作业,隔离护栏高于2米以上。

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的文明管理,无生活垃圾堆积;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净车出场,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工地内的民工宿舍、厕所、食堂要符合卫生要求,食堂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3、做好拆迁、建筑工地蚊蝇孳生地的控制和消杀工作,落实好房屋拆迁前的灭鼠工作。

4、新建道路及时移交相关责任部门,切实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制度。

三、有关市延伸部门任务

市工商局拱墅分局:

1、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理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督促农贸市场搞好除“四害”市场化运作,无“四害”孳生场所。达到杭州市农贸市场整治工作要求。

2、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

3、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市环保局拱墅分局:

1、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2、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3、近三年内全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4、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拱墅分局:

1、食品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资料齐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2、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3、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要求,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5、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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