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拱墅区2004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拱墅区2004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拱政办发〔2004〕14号 |
|---|---|
| 颁布日期:2004-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发〔2004〕14号
关于印发《拱墅区2004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2004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四年三月十二日
拱墅区2004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区委四届三次全体(扩大)和区人大四届二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不断美化城区环境面貌,现就2004年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环境立区”的发展战略,巩固“大整治”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标准,按照大都市中心城区要求,努力实现城区环境由洁到美的提升;着力消除环境卫生顽症,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法,充分发挥城市管理效能,提升城区品位,实现城市“洁化、绿化、亮化、序化”。
二、完善管理机制
1、领导定期检查调研制度
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应每周对本辖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建立检查台帐,作出专门记录。发现问题属本单位责任范围的及时落实整改;属本单位责任范围之外的,当天报区清美办,由区清美办在两天内抄告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
2、全覆盖网格式保洁制度
以道路为界线、以路带块,合理划分网格,明确清扫保洁的标准、人员和责任。
区市容环卫局负责区管道路(含机动车道与慢车道)的清扫保洁,并按路段划分网格,将责任落实到人;各镇、街道负责其余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包括门前三包的管理和代包),将本辖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按网格配足人员,落实责任,做到无管理盲区。
3、督查员督查制度
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督查网络,区级督查由区清美办负责,每日进行巡查;区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分别落实若干名督查员,每周进行督查不少于一次;各社区、村、经济合作社和窗口地区均落实1名督查员,每周督查不少于两次。督查员由各镇、街道负责落实与管理,并由区市容环卫局不定期进行培训。
各镇(街道)、村(社区)督查员发现问题后,及时汇总到镇、街道,由各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属本镇、街道自身职责的,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置,非本单位职责的,当天抄报区清美办。
4、群众参与制度
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不断增强市民城市管理意识,鼓励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建立城市管理投诉中心,设立举报电话,发动市民对涉及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等城市管理的各项内容进行监督;建立义务劳动日制度,原则确定每月最后一周五为义务劳动日,由各镇、街道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社区公益劳动。同时,区级机关各部门不定期组织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到各镇、街道参加公益劳动。
5、市场化运作制度
新建(下放)城市道路的管理、保洁实行“新路新办法”,一律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背街小巷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社区作为主体,实施公开招投标,并由区市容环卫局负责业务指导;村及撤村建居的区域(包括村道),以镇、村(经济合作社)、社区作为责任主体,实施公开招投标,区环卫局负责业务指导。
三、突出工作重点
1、主次干道:进一步提高作业标准,延长保洁时间,加大巡回保洁的频率;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车行道与人行道保洁和环卫作业与街巷清扫的分割,明确保洁的范围与职责;加大对倚门设摊、占道设摊的整治力度,逐步推行IC卡管理制,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开展沿街立面整治,营造整洁优美的整体街景效果。
2、农贸市场:坚持“谁受益,谁投入、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规范和标准。建立主管单位与经营主体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健全奖惩措施,形成强力、有效的制约机制。
3、建设工地:坚持“三统一”标准化管理,建立区行政执法局、区建设局、区市容环卫局、市规划局拱墅分局、市环保局拱墅环保分局五局联勤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建设工地墙体美化工作,做好工地围墙与人行道之间地带的硬化和绿化,消除存在的空档,塑造整齐、和谐的建设工地新形象。加强对密闭化运输的监督和管理,杜绝抛洒滴漏,减少扬尘污染。
4、“城中村”(包括行政村):结合“百千工程”,以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卫生镇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乡村内部环境综合整治。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资金,继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机制。配足配强管理和保洁力量,加强队伍管理。增强村(居)民的自我管理和环境卫生意识。
5、河道管理:进一步抓好以样板河创建为龙头的河道整治工作,结合浙江省“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加强河道砌石和引配水工作,促进活水净化;强化河道保洁工作,推进镇级河道保洁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保洁标准和效率。
四、开展竞赛活动
以竞赛考核为载体,完善管理机制,增强责任意识,促进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使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1、继续深入开展“运河杯”竞赛活动
以“运河杯”竞赛为主抓手,不断提高市“洁美杯”竞赛水平,全面推进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由区市容环卫局牵头,根据市“洁美杯”竞赛要求,修订、完善“运河杯”竞赛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另发),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进行检查。
2、开展街容示范路竞赛活动
由区建设局、区市容环卫局牵头,根据浙江省《城市街容标准》和杭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制订竞赛考核办法(具体标准另发)。全区确定湖墅路、上塘路等15条道路作为今年竞赛道路,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进行考核,年终评选出拱墅区街容示范路。
3、开展卫生最佳社区、村、撤村建居点竞赛活动
由区爱卫办牵头,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卫生最佳村、社区、撤村建居点”和“卫生最差村、社区、撤村建居点”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本区实际,制订竞赛考核办法(具体标准另发)。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进行考核,年终评选出拱墅区环境卫生最佳最差社区、村。
4、开展农贸市场管理竞赛活动
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根据《杭州市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制订竞赛考核办法(具体标准另发)。每季度进行考核,年终评选出农贸市场管理先进单位。
5、开展河道保洁管理竞赛活动
由区农业局牵头,制订河道保洁竞赛考核标准(具体标准另发),每季度进行考核,年终评选出河道保洁先进单位。
以上各项竞赛内容,每季度以明查、暗查等形式进行检查记分,最后汇总成该季度的结果分值,年终将各季度成绩加权平均后作为全年考核分。
五、有关工作要求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和讲究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区级管理在城市管理体系中的组织指挥作用,镇、街道作为城市管理责任主体所起的基础作用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触角的延伸作用。保证城市管理经费的适度增长,使城市管理与城市建设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并继续采取以奖代拨形式,鼓励各级各部门投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从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入手,结合洁化、绿化、亮化、序化工程,进一步完善市政和环卫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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