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拱墅区2007年度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拱政办发〔2007〕2号
颁布日期:2007-0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发〔2007〕2号

关于印发拱墅区2007年度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2007年度水利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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