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拱墅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拱墅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拱政办发〔2007〕45号 |
|---|---|
| 颁布日期:2007-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拱墅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拱政办发〔2007〕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八日
拱墅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化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和“平安拱墅”创建活动,切实加大对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和管理力度,为“五一”长假和第三届中国国际动漫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治安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迅速在全区组织开展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拱墅交警大队队长为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行政执法局、拱墅交警大队、拱墅运管处和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拱墅交警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拱墅交警大队队长兼任。
二、整治时间
2007年4月下旬至5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以二轮摩托车为重点,兼顾残疾车和人力三轮车整治,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外地牌照二轮摩托车在禁行道路上行驶;
2、涉嫌盗抢、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的二轮摩托车;
3、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外地牌照的人力三轮车;
4、非法营运的残疾车;
5、涉及重点车辆的其它违法行为。
(二)重点部位
1、上塘路沿线,包括钱江市场、欧尚超市等大型市场,拱北小区公交总站等;
2、汽车北站地区,包括汽车北站和北站小商品市场周边地段;
3、康桥镇、半山镇等集镇,以及皋亭村、七古登村、石塘村、星桥村、郭家厍村、瓜山村等重点车辆聚集点。
四、整治方式
此次整治采取集中行动与日常巡查相结合、路面整治与源头查处相结合、着装整治与便衣蹲守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行动。由拱墅交警大队牵头,组建上塘路沿线、汽车北站地区两个稽查分队,上塘路沿线稽查分队由交警、运管、公安、执法各抽调3人、上塘、大关、拱宸桥街道各抽调1人组成;汽车北站地区稽查分队由交警、运管、公安、执法各抽调2人、祥符镇抽调1人组成。
第一次行动:4月29日晚8时,上塘路沿线分队由拱墅交警大队二中队牵头,集合地点在拱墅交警大队二中队(地址:上塘路533号,联系人:徐晓,联系电话:13819192889)。汽车北站地区分队由拱墅交警大队五中队牵头,集合地点在拱墅交警大队五中队(地址:莫干山路化纤厂内,联系人:吕华,联系电话:13958025337)。请各有关单位派员准时参加。
第二、第三次集中行动分别安排于5月10日、5月18日,具体时间届时由拱墅交警大队根据摸底情况通知。
工作车辆由拱墅交警大队和区公安分局负责落实,被查扣车辆的装运由拱墅交警大队负责。
在开展重点部位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由拱墅交警大队各中队牵头,辖区各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等单位配合,对全区范围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组织联合整治行动。
2、日常巡查。在集中行动的基础上,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日常巡查,落实长效管理。
五、工作职责
拱墅交警大队:牵头组织集中整治行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依法对交通违法人员进行查处。
区公安分局: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力量对各重点部位开展查处,对嫌疑车辆及人员进行核查,对暴力抗法事件及时进行查处。
拱墅运管处:参与集中整治行动,负责对相关部门移交的违法客货运案件进行查处,并加强日常监管。
区行政执法局: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对废品回收点三轮车、人力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和整治。
区残联:负责开展残疾车非法营运情况自查自纠,并做好重点残疾车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有关镇、街道: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对辖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聚集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我区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涉及摩托车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残疾车非法营运现象也有所抬头,严重影响了我区的社会稳定。同时,“五一”长假旅游高峰和第三届中国国际动漫节期间,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治安环境的任务也非常迫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要精心组织,切实采取有力举措,积极投入整治行动。
2、加大查控力度。各单位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突出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采取巡逻联勤制、错时制、弹性制等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行动,加强查控力度。对查获的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罚,对外地摩托车在处理完毕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实施托运。
3、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利用版报、宣传橱窗等载体,做好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驾驶人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区残联要组织全区残疾车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与补课,并上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4、注重工作方式。由于摩托车等重点车辆整治过程中,驾驶人强行冲卡、无理阻挠执法等情况比较突出,各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并做好取证工作,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而出现人员受伤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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