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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废止《宁波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
|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 文号:令2005年第134号 |
|---|---|
| 颁布日期:2006-0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废止《宁波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
宁波市政府令134号
《关于废止〈宁波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已经2006年2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二○○六年二月十日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管理已经作了新的规定,《宁波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在实际中已不再适用,现决定:废止《宁波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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