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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征收自行车及其它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的通告
| 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4-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征收自行车及其它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的通告
京地税地〔2004〕218号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对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规定>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自2004年3月25日起停止征收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
特此通告。
二ОО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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