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4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4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4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4]8号
市纠风办制定的《2004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
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2004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根据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的要求,结合我
市实际,对做好今年全市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
四届三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坚持执纪为公、纠风为民的方
针,纠建并举、以纠促建、寓纠于建,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
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为第一要务服
好务。
二、主要任务
2004年全市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坚决反
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
题。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建
设用地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
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
2.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拆
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
行为。
3.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
策规定,造成下岗职工安置不当的问题。严肃查处恶意或无
故拖欠职工基本生活费、安置费等行为。
4.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监督检
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全市中小学校要普遍实行义
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制定和完善具体办法。要严格
监督公办高中执行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
数”的规定。要制止截留、挪用、挤占和平调教育经费及学
校收入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赞助
费、补课费、建校集资费、搭车销售补习资料等乱收费行
为。
2.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在全
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和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
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对国家规定列入招标采购范围内的
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要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
健全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
施,对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
成”、收受“红包”等问题,在全市集中进行专项治理,查
处一批典型案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严格追究有关
领导的责任。要完善药品定价机制,严肃查办价格违法案
件,抑制药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结合医疗卫生、医疗保险
和药品生产流通等体制改革,深化源头治理工作。
3.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围绕农村税费改
革,巩固改革成果,落实改革措施,规范税收征管,防止负
担转移。要落实好国家关于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率
的政策,规范农业税费征管。农业税及其附加不准超过规定
税率的上限,不准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
劳,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建立预防
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加强对税费改革后
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典型案件。
继续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督促交通、公
安、林业等部门解决内部的多家上路问题,同时要坚决制止
外部的多家上路问题,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治理的长效机制。
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
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作风建设。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
相关的行业窗口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履职不廉、执法不公、
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刁难群众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
进行彻底整顿,有效解决基层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
集中整顿部门的统一着装。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
一部署,集中解决乱着装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坚决执行1986年国务院批准着装的14个部门,其他着装部门
一律取消。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部
门和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完成这项工作。
(三)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服务经济
建设为宗旨,以转变行业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内容,以群
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执法执纪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
题、促进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焦点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部门
和行业作风建设。今年,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改革评
议办法,集中评议最优和最差单位,把营造经济发展软环境
作为民主评议政(行)风的重要内容,推动部门和行业加强
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健全完善优质、高效的
便民服务措施。
三、措施和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继续贯彻落实“谁主
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一级抓一级,
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要建立政府副职领导
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向政府常务会议述职制度。各级政府的
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纠风工作的领
导要直接抓落实,抓督促检查;其他领导要对分管部门的纠
风工作负直接责任,把所分管的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和纠风
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要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纠
风工作责任制的具体分工,各司其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
管领导具体抓,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业
务工作和行业特点,认真处理好日常工作与治理任务的关
系,细化纠风工作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
计划、有步骤地逐项抓好落实。要继续实行百分制量化考
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使纠风工作目标管理和考评科
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紧密联系
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在3月20日前
将全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报市纠风办。
(三)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
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不正之
风的体系。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纪律教
育、依法行政教育,使教育发挥造氛围、教育人的作用。要
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在建立制度链条、制度体系方面狠下
功夫,使各项制度发挥联动作用。要建立综合监督体系,促
使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四)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级政府和纠风办要切实
履行职能,发现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严肃纪
律;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责成限期整改;对带有普
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
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五)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级纠风办要以求真务
实的精神,深入基层,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
要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反复抓,抓反复,积小胜为大胜。
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
把纠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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