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06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06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4-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吉市政办函〔2006〕58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06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林市2006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吉林市2006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2006年我市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年计划投入资金4780万元,其中国补1378万元,自筹3402万元。计划修复水毁工程255处,完成其它各类水利工程2100项,其中蓄水工程续建2座,维修加固103座;中小河流整治86.6公里,中型水库下游河道整治21公里;节水灌溉工程渠道防渗10公里,渠道清淤573公里;饮水安全工程24处;水土保持工程面上治理133.1公顷,保护面积265公顷,小流域治理5处62公顷;灌溉工程新建拦河坝5处,维修346处,新建机电井16眼,维修483眼,新建大口井9眼,维修64眼,新建小井34眼,维修446眼,新建抽水站40眼,维修355眼,其它134项。
二、工作重点
1.水毁工程修复。各县(市)区务必抓紧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确保春灌,确保安全,确保渡汛。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努力加快建设速度,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使受益区农民早日吃上放心水、安全水。
3.小型蓄水工程建设。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农发资金、小农水资金、民办公助资金和粮食自给资金,及时加以维修、加固和配套蓄水工程,更大程度地发挥效益。
4.中小河流整治。继续加大对山区中小河流及中型水库下游河道的整治力度,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努力提高堤防的防洪标准,增强行洪能力。
5.水土流失治理。加大治理步伐,强化治理措施。社会面上治理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在努力争取国家列项治理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自然对生态的保护意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三、具体措施
1.抓住机遇,加大投入。各县(市)区要最大范围地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地方财政、企业及个人的多渠道、多形式资金,并在政策上予以倾斜。
2.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注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既要解决好当前抗旱、排涝、灌溉的突出问题,又要考虑长远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3.完善体制,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完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体制;在坚持统一规划的条件下,鼓励农民以合作制、股份合作制以及个体独资等多种方式自建、自管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多种方式,改善管理,增进效益;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4.改进组织方式,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积极探索尊重农民意愿、民主议事兴办水利等公益事业的新路子;应用“一事一议”政策,用民主的办法搞建设;通过优惠政策、资金扶持、技术服务等工作,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工投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确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符合农民意愿,需要农民出工、出资的应与农民充分协商;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安全和资金安全。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农村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撑和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增大资金投入,加强宣传力度,特别是要体现重点项目、骨干工程建设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新成效。
附件:吉林市2006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件:吉林市2006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上报(考核)表
项目
总投资
工
程
项
目
总
数
其中
修
复
水
毁
工
程
蓄水工程
河流整治工程
节水灌溉
工程
饮水安全
工程
水土保持
工程
灌溉工程
总
投
资
国
补
自
筹
新
建
续
建
维
修
加
固
中小河流
中型水库
下游
渠
道
防
渗
渠
道
清
淤
深
井
引
泉
面上治理
工程
小流域
治理
拦河坝
机电井
大口井
小井
抽水站
其它
工
程
植
物
工
程
植
物
封育
保护
治
理
新
建
维修
新
建
维修
新
建
维修
新
建
维修
新
建
维修
单位
万元
万
元
万
元
个
座
座
座
公里
公里
公里
公
里
公
里
公
里
处
处
公
顷
公
顷
处
公
顷
处
处
眼
眼
眼
眼
眼
眼
处
处
处
合计
4780
1378
3402
2100
2
103
28.3
58.3
1
20
10
573
24
265
133.1
5
62
5
346
16
483
9
64
34
446
40
355
134
255
永吉
570
237
333
372
2
3.8
1.5
190
2
132
66.6
95
219
10
38
5
1
5
舒兰
850
110
740
316
15
0.5
2
2
20
5
30
5
20
150
2
5
60
47
磐石
808
456
352
717
76
5
1
66.5
2
133
3
33
14
114
38
233
71
118
蛟河
895
52
843
38
2
4
3
24
1
19
1
127.5
3
1
7.6
3
9
14
7
2
26
桦甸
548
548
79
20
20
25
3
12
13
10
10
船营
245
124
121
140
2.8
13.5
2
38
19
1
18
28
36
2
10
29
32
昌邑
190
95
95
116
4.5
7.5
38
4
38
19
1
7.6
17
4
76
15
9
龙潭
541
247
294
197
5
1.5
95
3
1
9.8
7
4
21
3
7
10
95
41
25
丰满
133
57
76
125
1
0.5
1
17.5
3
57
28.5
1
19
25
55
1
11
20
7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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