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秩序清理道路两侧违法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1-07-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连政办发〔2001〕63号

关于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秩序清理道路两侧违法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市道路运输市场还不够规范,交通安全还存在隐患,道路两侧违法建设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和《省政府关于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秩序的意见》(苏政发〔2001〕64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交通秩序集中整顿和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全市道路运输市场、交通秩序整顿和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整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全面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通过对全市道路运输市场、交通秩序和道路两侧违法建设进行阶段性集中整顿和整治,达到以下工作目标:道路运输秩序明显好转,无证无牌非法营运和宰客、甩客、倒客等严重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重大事故降到最低水平,坚决杜绝特大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基本形成;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监管能力切实增强,不合理收费问题得到很好解决;交通主干线、城市主要道路及风景区沿路违法建设得到根本治理。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秩序,整治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许多地区和部门,关系到社会各个方面。各有关单位、地区要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确保把清理整顿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顿由交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要按照省交通厅统一部署和《连云港市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实施方案》(附后),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取消不合理收费,进一步优化运输市场环境。道路交通秩序整顿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要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和《连云港市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实施方案》(附后),发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严厉查处交通肇事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在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秩序同时,要进一步整治我市境内交通主干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风景区等重点地段的违法建设。这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和各县区按各自管辖范围组织实施。三、加强领导,务求实效为了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交通秩序整顿和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连云港市整顿道路运输市场、交通秩序和整治道路两侧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各县区分管县区长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经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各部门协同行动,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下设三个专项工作办公室,即在市交通局设立市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整治干线公路两侧违法建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设立市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办公室,在市规建委设立整治城市道路两侧、风景区违法建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整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整顿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抓好本地区的整顿整治工作。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抓好本地区的道路运输市场、交通秩序整顿和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确保抓出成效,达到要求。市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配合,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新闻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交通秩序整顿和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做好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附件:1.连云港市整顿道路运输市场、交通秩序和整治道路两侧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名单2.连云港市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实施方案3.连云港市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实施方案

二○○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1连云港市整顿道路运输市场、交通秩序和整治道路两侧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周同余副市长副组长:李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祝好市经委副主任戴胜利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克勤市交通局副局长岑俊中市规建委副主任成员:唐家松市城管委副主任吴中义市物价局副局长杨连义市工商局副局长赵世豪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友胜赣榆县政府副县长尹哲强东海县政府副县长丁兆斌灌云县政府副县长王建平灌南县政府副县长戴克大新浦区政府副区长程洪喜海州区政府副区长张彩屏云台区政府副区长鲁林连云区政府副区长安海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经委。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祝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附件2连云港市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对道路运输市场的集中整顿,使道路运输秩序明显好转,无证无牌非法营运和宰客、甩客、倒客等严重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监管能力切实增强,不合理收费问题得到很好解决;道路运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整顿内容(一)打击非法营运和违章经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市交通、公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强化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和违章经营的专项治理行动,整顿道路运输秩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强化道路运政执法管理,加大稽查力度。公安、工商、物价和法制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交通主管部门的执法工作。对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无经营许可证、营运证、标志牌和超越核定经营范围的非法营运,必须立即终止运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宰客、甩客、倒客、卖客等严重违章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在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连云地区和海州湾度假区的无证旅游船舶参与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规范经营秩序,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发生。严禁农用货车、拖拉机载客营运。各地要切实把好源头超载关,坚决杜绝运输车辆超载出站(场)。(二)清理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和经营者负担。各级财政、物价部门要会同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抓住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的契机,对现有收费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凡国家、省、市明令取消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要迅速得到贯彻落实,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对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扩大征收范围和提高征收标准,推动治乱减负工作的深入开展。停止道路客运线路、货运配载专线经营权有偿出让。在2000年12月2日(国办发[2000]74号文件下发之日)前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的,期满后一律停止。禁止客货线路、货运配载专线经营权的私自转让,对私自转让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收回经营权,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三)加强宏观调节和行业管理,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做好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搞好运力调节,保证营运车辆合理的实载率,制止恶性竞争。大力推进客运线路改造,在经营结构的调整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年内要完成1—2条县际以上班线的线路改造试点,重点是完成南京到连云港的客运线路改造,并对通行路况较好的类似客运线路积极进行改造,进一步提高我市客运线路的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乘客的出行需求。加快车辆更新、车型结构调整和老旧车辆淘汰的步伐。完善道路运输网络,合理布局客货运场站,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客运线路审批管理,实行营运线路招投标制度和经营行为记分考核制度。严格执行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开业审查和年度审验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全面推行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切实加强资质管理。对不具备经营资质等级规定的客运企业,不得进行相应的线路招投标,不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客运企业,不得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不得参加新增高速公路客运线路的招投标;不具备三级资质的客运企业,不得从事省辖市之间的班车客运;对超客运线路类别经营的车辆,报废后不得更新并收回经营权。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等级标准规定,客运车辆类型划分达不到中级以上标准的和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标准的,不得从事高速公路客运;货运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标准的,不得从事危险品运输;对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规定标准、不符合安全运输条件的,不得从事营运。(四)规范道路运输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各地要切实整顿车容站貌,解决旅客、货主反映强烈的服务质量问题,对站内抢客拉客、营运客车不明码标价、粗暴待客等问题要坚决查纠。物价、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收费行为和运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乱涨价或压价竞争的,超范围、超标准收取服务代理等费用的,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要坚决查处。要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法规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从业者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要结合道路运输行业特点,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全市各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车驾驶员中大力开展以“抓品牌管理、倡品牌精神、立品牌承诺、创品牌特色、扬品牌风采、做品牌的士”为主要内容的出租车行业品牌创建活动,力争使全市50%以上的出租车企业在1至3年内逐步达到国内先进出租车企业的管理水平。要在全市客运企业开展文明线、文明站、文明车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三、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从4月至9月30日)。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有关政策法规和这次整顿的总体要求,明确整顿的具体目标、措施和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二)整顿实施阶段(5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县区和市交通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排出道路运输市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落实各项整顿措施,坚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执法人员要恪尽职守,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县区和市交通部门要对道路运输市场整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总结,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同时做好迎接省对我市检查的准备工作。四、保证措施(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各县区和市交通部门要切实负起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综合整治。要把去年交通事故较多、发生特大事故或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上升10%以上的县(区)以及交通秩序乱、重大事故多发的城区和乡镇作为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地区,各县政府要与这些乡镇政府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明确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并抓好落实,全力扭转交通事故多发的状况。必要时,对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的地区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通过媒体曝光。(二)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认真排查本地区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重点线路和重点单位,分析事故发生的特点和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因道路设计、施工等方面原因存在的事故隐患,交通、建设等部门要限期进行改造。对险桥险段、沿河、高路基路段和三级以上公路,交通部门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设置。对违章占道、影响交通安全的市场、摊点、建筑,工商、交通、城管部门要组织取缔、搬迁和拆除。对警力不到位、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和时段,公安部门要合理调整警力,加强巡逻和管理,实行重点防控。对车辆运输单位,交通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公安部门要严格执法,对交通安全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措施不落实的要迅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事故仍然多发的单位、车主,要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三)严厉查处交通违章肇事行为,保持集中整顿的高压态势。对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带“病”行驶等交通违章行为要从严整治,严管重罚。要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严禁违章停车、随意抛客和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等行为。要强化城市交通管理,对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闯信号、走反道、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章要严查严管。要加大汽车客运站周围及干线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的整顿力度,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在全市集中整顿期间,对严重违章和交通肇事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对发生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属单位利益驱动,指使纵容驾驶员违章的,不仅要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交通违章给予治安拘留并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交通肇事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单位主管人员、责任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罚的,都要进行公开处理,形成集中整顿的强大声势。(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各地在整顿期间要在新闻媒体设置整顿专栏,开辟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交通违章的危害性、交通事故的严重性以及开展交通秩序整顿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针对驾驶员、中小学生、农民、外来人口等重点人群,加强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对违章严重、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车主和驾驶员要公开曝光。同时,对投诉严重违章行为和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线索的群众,要进行表彰,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附件3连云港市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两年内全市社会治安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总体要求,通过对道路交通秩序的集中整顿,使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明显下降。具体达到:1.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基本形成。2.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市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公路、重点路段重特大交通事故下降,特别是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3.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车、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高速公路违章停车等严重违章明显减少,行车秩序明显改善。4.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齐全规范。5.市、县城区基本取缔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等违章行为。6、车辆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交通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二、整顿重点1.重点地区:赣榆县城区、东海县城区、灌云县城区、灌南县城区、新浦区、连云区、海州区。2.重点公路:204、310国道;220、227、214、304、306、307省道、新墟公路;宁连高速公路、新牛公路、东郯公路。3.重点路段:新浦区华联转盘、七一六岗亭路口、海连东路与郁州路路口、新墟公路玻璃钢厂附近、人民医院门前、昌旺西侧道路、人民路与沈圩桥涵洞路段、郁州南路与朝阳东路口、朝阳东路边防支队路口、204国道洪砂路口、朝阳路与新孔路口至镇海变电所门前路段、瀛洲路汽车南站至农贸市场路段、310国道临洪闸桥面、丁字路口;云台区新墟公路猴嘴至朝阳段、新墟公路沙河路口、新墟公路朝阳路口、东方货场路口、花果山公路弯道;连云区中山东路道荷花街、中山东路远洋宾馆附近、新墟公路五羊路口至云台山加油站段、中山东路陶庵农贸市场附近;海州区幸福路与江化路交叉路口、幸福路小商品市场门前、新海路红旗化工厂附近、锦屏路西山磅房附近;赣榆县220线赣马镇桥头段、204线444Km-456Km段、204线海头-九里段;东海县204国道与310国道交叉路口、310线半滩桥,左滩桥西、新牛公路驼峰新区路段,白塔镇路口、新官村路口、岗埠农场路口;灌南县苏306线14Km-24Km段、204国道541Km-550Km;灌云县新204国道与214省道交叉路口处、204国道宁海收费站段;4.重点单位:连云港市汽车运输总公司、连云港市公交公司、连云港市汽车货运总公司、连云港市佳连公交公司、连云港市神龙出租公司、连云港市捷安快客公司、连云港市云阳出租公司、连云港市阳光出租公司、连云港市蓝天出租车总公司、灌南县汽车运输公司、灌云县汽车运输公司、东海县汽车运输公司、赣榆县汽车运输公司。5.重点车辆:从事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以及运送大件的车辆。6.重点违章:一是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客等;二是城区的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三是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等;四是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拉乱挂、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三、工作步骤及措施(一)排查安全隐患和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20日)各县政府和市各职能部门要深入调查摸底,认真分析近三年来本地交通事故的原因、特点,梳理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并登记建档,分级落实治理责任制。在此基础上,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具体的整顿方案,明确整顿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要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全力以赴地投入整顿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整顿氛围。整顿期间将统一组织2-3次有声势的联动宣传活动。(二)整改隐患和强化管理阶段(5月21日-9月30日)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市、县交通、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政府参谋助手,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签订预防事故责任状,明确预防事故的责任和措施,实行可防性事故倒查和重大事故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监督、公安、交通、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成专门班子,协助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迅速扭转事故多发的状况,各职能部门领导要实行蹲点挂钩,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整顿的深入开展,务求取得实效。2.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对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单位,要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江苏省个体和承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源头管理。对事故多发单位,所在地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部门要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限期改变面貌。对违章肇事多发的重点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面对面抓整改,公安、交通、建设、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客货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并根据省公安厅、交通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严重超载违章行动的通知》要求,对注册登记的大型拦板货车、大型厢式货车、大型拦板全挂车、大型厢式全挂车、大型拦板半挂车、大型厢式半挂以及30座(含)以上的大型客车进行一次临时检验。凡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不准上路行驶,不具备客货和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不允许从事客货及危险品运输。3.全面整改重点公路和路段的事故隐患。各地职能部门在市里确定的重点公路和路段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事故多发的重点公路、重点路段,从交通工程和管理上提出整顿对策,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增设交通警示标志等临时安全设施,组织力量加强路面巡逻管理,实行重点防控。4.严格路面管理,从严整治重点违章。各地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重点线路、重点路段、重点地区的检查,严格查处各类严重违章行为。一是在省、市、县交界处,依托省际治安卡口、市际民警值班室,加强对客、货车辆特别是过境车辆的检查,坚决制止超载车辆和非客运车辆载客出入境;二是在客货车运输车辆超载的源头加强管理,在客货运站的出口附近严密查控,加大工作力度,建立责任制,责成客运部门、货运(煤炭、钢铁、建材等)生产、销售、经营单位履行责任,严禁超员、超吨位装载;三是在收费站联合设立临时检查点,利用地磅秤等监控、检测设备对过往车辆的载重量进行检测。严格查纠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严重违章。对报废车、非法拼装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按有关规定强制报废和解体;对客货车擅自改装的,一律滞留行驶证,责令恢复原样;对非客运车辆违章载客的,公安、交通部门要联合整治,严禁农用车、拖拉机载客营运。要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车辆超载违章的查处力度,对严重超载的要坚决卸载、驳载,严禁只处罚不纠正。要坚决查处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随意上下客和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等违章行为。要加强对城镇交通秩序的治理,对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章占道等要严查严管,坚决取缔。5.加大处罚力度,营造严管严治的强大声势。在集中整顿期间,各地对严重违章和交通肇事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保持整顿的高压态势。对客货车严重超载的,要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凡车主和单位领导指使纵容的,要追究车主和领导的责任。6月份和9月份,各地要集中公开处理一批违章肇事者。对交通违章给予治安拘留、吊扣3个月以上驾驶证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发生重特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以及单位主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罚的,要集中公开处理;凡属车主和单位领导指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不仅要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车主和单位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对集中整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区进行检查。对达到整顿目标,成效显著,事故明显下降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达到预期目标、交通事故仍未下降的地区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限期继续做好整顿工作,全面改变面貌。要认真总结集中整顿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和深化整顿成果,坚决防止严重违章和交通事故反弹。四、工作要求(一)认真落实整顿工作责任制。各地要把整顿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要实行可防性交通事故管理责任倒查制,对不该发牌发证、允许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继续上路行驶、违章只罚不纠等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二)坚持文明管理,规范执法。在整顿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坚持依法办事、文明管理,防止因方法不当、执法不规范引发不安定因素。要巩固治理“三乱”的成果,坚决杜绝“三乱”行为。(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整顿的浓厚氛围。要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办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整顿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宣传整顿的措施和效果,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对严重违章、肇事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投诉严重违章行为、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线索的群众,要进行表彰奖励,弘扬正气,调动全民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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