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阳市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划分和质量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朝阳市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划分和质量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7-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朝阳市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划分和质量标准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6〕67号]
双塔、龙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用事业局:
为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高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现将《朝阳市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划分和质量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本次所明确的市区环境卫生责任区划是按规划标准,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确定的。
二、本次所明确的城市主次干道范围是指道路建筑红线以内。
三、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责权统一的原则做好本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监管和收费工作。
四、建立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机制。将市区环境卫生责任划分和质量标准向社会公示;新闻舆论进行经常性监督,对严重脏乱差区域公开曝光;坚持和完善城市环境卫生巡查制度,市、区政府定期对城区环境状况进行巡查。
五、朝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是市区环境卫生的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对城区环境卫生的规划、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
附:1、朝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划分和质量标准
2、朝阳市城区环卫责任范围定界图
二OO六年七月十日
附件1
朝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划分和质量标准
一、市、区(县)、街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划分
(一)市级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朝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是市区环境卫生的管理部门,负责:
1、城区环卫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与监督;
2、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3、对城区各级部门环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管理;
4、城区主次干道、景观街路、广场、桥面、城市出入口(城区段)的清扫保洁;
5、城区生活垃圾的转运和处理;
6、城市公共厕所的清掏、保洁管理;
7、城区沿街单位对外开放厕所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
8、城市建筑垃圾排放管理;
9、城区垃圾转运设施设备的管理;
10、城区垃圾排放和环境卫生代扫代运管理。
(二)区(县)、街(物业)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各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是本级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街道、物业在区环卫办的监督管理下负责本级管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区、街、物业单位负责下列工作:
1、居民区(城中村、下同)车棚、绿地、街巷路、楼间道、空闲地的清扫保洁;
2、居民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推运、清运管理;
3、居民区垃圾收集容器的规划、配置和管理;
4、居民区除市级部门统一管理以外的公用厕所的建设、管理;
5、市级部门管理以外的次干道的清扫保洁管理。
(三)城市农非混居区、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按属地关系由区、街管理。
二、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质量标准
(一)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1、每日普扫作业在清晨前结束(夏季3时30分开始,5时30分结束;冬季4时开始,6时结束)。
2、清扫后达到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井口、树穴应整洁。
3、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一级道路,对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全天巡回保洁,路面见本色。
二级道路,主要路段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三级道路,定时保洁。
四级道路,每天清扫1-2次,重点路段应定时保洁。
4、废弃物箱美观,完好率不低于98%,箱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5、行道树穴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6、公交站点整洁,其保洁质量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二)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理标准
1、垃圾站、箱(池)设置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周围3m内整洁。
2、垃圾转运容器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
3、蝇、蚊孳生季节,垃圾转运站、箱(点)定期消毒、灭蝇,基本无恶臭,基本无蝇、蛆。
4、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站、箱(池)无满溢和散落,定期清洗箱体。
5、转运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场,不随意排卸。
6、垃圾清运车辆容貌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
7、运输垃圾密闭化,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8、装卸垃圾文明作业,不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9、垃圾场四周有绿化隔离带和防污染扩散设施。
10、垃圾场有污水(包括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防止污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11、垃圾场厂区环境整洁,地面和通道无散乱垃圾和溢流污水。
12、入场垃圾封闭堆放不裸露,有相应的除臭和灭蝇措施,填埋作业时,及时压实、覆盖。
(三)公厕清掏清运管理标准
1、公厕保洁:
⑴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
⑵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画,内外墙面整洁;
⑶公厕内地面光洁,无积水、粪槽便槽和管道无破损;
⑷蹲位整洁,大便槽内无粪便污物;
⑸小便槽无水锈、无垃圾,无堵塞;
⑹公厕内部设施完好、无积灰、污物;
⑺公厕外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四周3-5米内无垃圾;
?⑻蚊、蝇孳生季节,定时喷洒消杀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一类公厕有防蝇、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
2、公厕粪便清掏作业:
⑴定期清除公厕贮(化)粪池粪便,池内存粪量不得超过总容量的三分之一;
⑵结冰期清掏的冰冻粪便,及时清运处理,无乱堆乱放;
⑶作业场地清洁卫生,无遗撒粪便。
3、粪便处理:
⑴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不得直接用作农肥。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粪便符合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⑵进入粪便处理厂的粪便直接经粪槽卸入粪池,进粪口及粪槽外无残留粪便;
⑶预处理的残留物收集于密闭的容器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无裸露堆放;
⑷经处理的污泥稳定性好,无臭味,不孳生苍蝇;
⑸粪便处理厂环境整洁,设有绿化隔离带等防护设施,基本无蝇、无恶臭。
4、居民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推运标准
⑴车棚、绿地、街巷路、楼间道、楼院空地每天清扫1-2次,重要地段定时保洁;
⑵清扫、保洁达到“六净”即:路面、地面、车棚、绿地、下水井周围、三根(树根、墙根、电柱根)底下干净;“六无”即:无垃圾污物、人畜粪便、白色污染物、悬挂物、明显浮土、下水井箅周围污水污物;
⑶居民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推运,日产日清、无堆积、无散倒;
⑷楼房垃圾管道的底层垃圾间和设置的垃圾容器整洁,无散落垃圾和积存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蝇;
⑸收集、推运的居民生活垃圾定点定时进入转运站、箱(池),及时装入站、箱(池),不外倒不外存。做业后场地清扫干净;
⑹居民区内产生的二次装修渣土,由责任人自行清除到指定地点,不得混同生活垃圾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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