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营运车辆GPS系统应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营运车辆GPS系统应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交通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10-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杭州市营运车辆GPS系统应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第10号令)、《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第9号令)、《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19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精神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营运车辆的营运秩序和安全监督管理,经研究制定了《杭州市营运车辆GPS系统应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现予印发。
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法律审查同意后公布实施。
杭州市交通局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七日
杭州市营运车辆GPS系统应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
为了适应杭州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强化道路运输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道路运输经济效益,构筑杭州智能交通体系,确保交通运输事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第10号令)、《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第9号令)、《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190号)和省交通厅《关于继续做好营运车辆安装行车记录设备等事宜的通知》(浙交〔2004〕52号)、省运管局《关于加快营运车辆行驶记录仪安装工作的通知》(浙运〔2004〕78号、浙运〔2004〕79号)等法律、法规、规则和文件的要求,现就全市营运车辆GPS系统(指卫星定位、电子地图及相应的通讯系统)安装应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把GPS系统应用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广泛应用GPS系统对提升营运车辆科技含量、促进行业管理、保障车辆运输安全、提高车辆营运效益、更有效服务于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把这项工作当作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运输企业做好营运车辆GPS系统安装应用工作。
二、制订措施,大力推进营运车辆GPS系统安装应用工作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各营运车辆主管部门要制订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营运车辆GPS系统安装应用推广工作的步伐。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并入网应用GPS系统后才能营运。
(二)旅游车辆和跨市(地)的客运班线车辆,要在2005年12月底前完成GPS系统安装并入网应用;今后新增或更新的上述车辆,必须安装GPS系统并入网应用后方可投入营运。
(三)客运出租汽车要按照“市民卡”工作进度要求同步进行GPS系统的安装应用,对新增车辆,必须安装应用GPS系统,方能投入营运。
(四)城市快运车辆必须安装应用GPS系统,对现有“货的”逐步安装应用GPS系统。
(五)租赁车辆和跨区、县(市)客运班线以及农村客运班车,要逐步推行,分批安装应用GPS系统。
(六)其它车辆,要加大GPS系统应用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经营者自觉安装应用GPS系统。
三、建管结合,进一步加强杭州交通GPS统一平台建设
(一)根据市政府杭政办函〔2005〕190号文件提出的“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部门监管”和“建立统一的出租汽车GPS卫星调度系统平台和叫车电话”的要求,坚持“服务行业,服务社会”宗旨,加快杭州交通GPS统一平台建设。完善28811111客运出租汽车叫车电话和28022222城市快运叫车电话。努力扩大入网车辆的覆盖率,做好入网车辆的技术应用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努力把平台做强、做大、做优,使杭州交通GPS统一平台更趋完善。
(二)为确保行业管理的有序和技术标准统一数据的采集与共享,新增营运车辆都应进入杭州交通GPS统一平台。
(三)企业自建的GPS平台及未进入杭州交通GPS统一平台的车辆,要逐步做好过渡,最终进入杭州交通GPS统一平台。目前企业自建平台所属车辆在未完成进入交通统一平台之前,要把平台及其车辆的运营信息和数据实时传输到交通局信息指挥中心,并不再在本企业以外扩大用户。
(四)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车辆安全和GPS系统应用的管理。自建的GPS调度(管理)中心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提供全天候服务,杜绝夜间无人值班的现象。
(五)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交通信息中心要加强营运车辆GPS系统应用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强化对各GPS平台的监管,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检查、考评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杭州交通统一平台和企业自建平台规范运作、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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