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05年城市工作“市民满意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05年城市工作“市民满意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05年城市工作“市民满意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5〕32号
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2005年城市工作“市民满意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常德市2005年城市工作“市民满意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在城市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完善城市形象,凝聚城市精神,加快城市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2005年城市工作中全面开展“市民满意活动”。为确保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坚持以市民满意为出发点和归宿。以“12345”市长热线为龙头,构建以城管、城建、环保为基础,规划、交警、运管相配合的城市工作“110”联动平台,建立24小时应诉处理机制。以精简程序、提高效率、公开透明、服务周到为宗旨,切实办好规划、建设、城管、环保、市政、园林、房产等服务窗口。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为市民办实事的目标与计划,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定全年开展市民满意活动工作计划,做到月月有活动,月月有重点,营造声势,形成氛围,确保城市工作市民满意率全面提高。
二、工作内容
重点突出12个方面的创建活动:
(一)满意道路。完成50条小街小巷改造,使路不平、水不通、灯不明等问题在老城区得到全部解决,城郊结合部基本解决;完成武陵大道、洞庭大道人行道板改造15万平方米;
(二)满意公交。全面推行车厢文明服务,确保公交行车秩序优良,环境优美,服务优质,安全正点;完善老弱病残及特困人员乘车优惠政策。
(三)满意公园。完善设施配套,保证环境秩序优良,确保安全文明。
(四)满意游园。全年游园展花200万盆。完善设施配套,保证环境秩序优良,确保安全文明,保证四季有花。
(五)满意房产发证窗口。承诺办证时限,开展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开展微笑服务。
(六)规范物业。出台一个细则,建立五个制度,即出台《常德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业主代表大会制度,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专项维修资金征集、使用、管理制度,公共配套实施建设检查制度,业主投诉查处制度。
(七)满意建安。热情为业主、施工企业服务,按行政审批规定时限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对市民投诉的违法违规工程依法查处;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市民投诉在建工程及保修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受理、查处;建立完善建筑工地文明、安全施工规范,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安全监管。
(八)满意清扫。坚持长效管理,加强量化考核,落实绩效挂钩;实行公开招标,保证大街小巷、城郊接合部干净整洁;确保街面“五无”——无积水,无泥沙,无零星垃圾,无建筑垃圾,无废弃物。
(九)满意公厕。城区公厕采取合同式专人管理,实行免费开放,保证设施完好,基本做到公厕无臭味,无蚊蝇,无蛛网,无尿碱;完成置换企业公厕改造计划编制,年内完成改造的50%。
(十)满意环保110平台。建立完善的污染投诉处理应急机制,全天候接受市民投诉与监督;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查,有诉必复。
(十一)满意执法。依法执法:不越权、不缺位;查处违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违章集中处理,尺度统一;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到合法、合情、合理。文明执法:队容风纪严整,无追赶执法,无当街罚款,无索拿卡要,无恶语伤人;徒步执法,举止文明规范;亲民执法,开门纳谏;全天候受理市民投诉,及时处理群众举报。
(十二)阳光规划。建立完善四项公示制度,征求市民意见,即:总规与分区规划批后公示;涉及城市公共利益详规批前公示;重大城市公共建筑批前公示;对相邻单位或第三者利益可能产生影响的规划批前公示。设立违法建设举报电话,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1月-3月)。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各责任单位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编制《公开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举行启动仪式。
(二)规范阶段(4月-6月)。建立和规范110社会联动服务平台;制定城市文明窗口服务规划;开展“社区活动月”等活动。
(三)分析评议阶段(7月-10月)。分析市情民意,开展工作督办活动;开展市民满意度中期调查,进行阶段工作总结,部署下段工作;分别开展进度督察和项目绩效评价,督办重点、难点。
(四)考核总结阶段(11月-12月)。开展市民满意度年度调查;总结全年活动情况,表彰先进;整章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
“市民满意活动”为城市口各单位全员创建活动,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活动领导小组。市直机关各单位一把手为各自职责范围内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为活动小组成员。整个创建活动的信息综合及日常工作组织由市城市办负责。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