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环保创模”实施方案
佛山市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环保创模”实施方案
|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10-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佛府办[2004]2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交通局《佛山市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环保创模”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十月八日
佛山市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环保创模”实施方案
(市交通局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根据《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按期实现绿色公交车(含城巴,下同)、绿色出租车工程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总体目标,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为出发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公交车、出租车的排气污染问题,实施绿色公交车和绿色出租车工程。
二、目标任务
要求公交车、出租车的尾气排放首检达标率,在2004年内达到80%以上,在2005年内达到85%以上,在2006年上半年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公交车、出租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市、区两级都要建立交通、环保、公安、财政、燃油供应等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交通部门为召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沟通与协调,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有关企业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亲自抓。以使我市的绿色公交车、绿色出租车工程工作层层落实,顺利实施。
为了保证工作的落实,各有关企业要与区交通局和区环保局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企业管理,制订措施,切实做好各项治理工作
要实现绿色公交车、绿色出租车工程的目标,关键在企业。因此,各有关企业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认识,顾全大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车辆排气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
1、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车型情况制定车辆的维护制度,确定维护周期和维护项目,编制维护计划,落实维护单位,实行定期强制维护。尤其是实行承包、租赁、挂靠经营的企业,维护计划必须统一编制与安排,并督促司机按期执行。车辆进行维护作业时,要特别加强对点火系统、燃油系统、进气系统、气缸密封性等的调整保养。
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单车技术档案,记录车辆的基本资料、维护和修理的情况。
2、各有关企业要加大对车辆尾气检测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定期检测车辆尾气的制度,公交车和柴油出租车至少要每月检测三次,汽油出租车至少要每月检测二次。经检测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须马上维修治理。另外,凡进场维护、大修、发动机总成维修及排气污染防治专项维修的车辆,都必须进行尾气检测,排放合格方可出厂。
各有关企业要将车辆尾气检测情况和维修治理情况做好登记记录,存档备查。
3、企业要将司机的环保驾驶操作作为司机的日常考核内容,经常组织人员微服检查,对违规操作的要作出处罚。
4、调整公交车辆和人员,将技术状况好、尾气排放低的车辆和责任心强、驾驶操作规范的司机安排到各区中心区域的线路。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超标车辆实行强制治理
1、为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尾气排放的检查力度,由市环境监测站组织成立专业监测队,从今年十一月开始,每季巡回到各区的公交车、出租车企业,对所有的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尾气排放全面检测一次,检测工作应主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的站场、起讫站点和停放地进行。对检测超标的车辆,限期在三天内进行维修治理,经治理且由专业监测队复检合格并签发复检合格证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专业监测队每次检测后,要及时将超标车辆的资料通报给车属企业,车属企业应安排和督促超标车辆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维修治理和复检。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送复检的,专业监测队要及时通报给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督促车属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强制送厂治理。
对反复治理仍不达标(指治理复检四次仍不达标)的车辆,由环保部门通报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按《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报废。
专业监测队要做好检测情况的记录和统计,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检测情况报送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和抄送区交通局、市交通局。
2、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排气污染整治工作:(1)在各区环保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建立举报有奖制度;(2)由环保部门聘请环保社会监督员,协助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具体方案由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并在今年十月底前公布实施。
(四)加快车辆的更新速度
从组织对公交车、出租车尾气排放抽查的情况来看,排放超标的车辆主要集中在使用年限较长的车辆。因此,各有关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订2004年、2005年、2006年的车辆更新计划,加快车辆更新速度,提升车辆档次,从根本上降低车辆的排气污染。
(五)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低硫柴油)的使用和推广新技术的应用
1、目前,我市使用的O号柴油,含硫量较高为2000ppm左右。而广州现在推广使用的低硫柴油含硫量为500ppm,可使车辆排放废气中的硫含量大幅降低,减少污染。因此,燃油供应部门要加大低硫柴油的采购力度,争取在今年底前低硫柴油进入我市公交车、出租车的定点加油站。低硫柴油的供应解决后,公交车、出租车的柴油车一律使用这种低硫柴油。
2、由交通、环保部门组织,企业参与,优选试验燃油添加剂、气缸密封剂等新技术,经试验使用确有其效的产品,全面推广使用。
(六)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
1、将环保要求纳入公交车、出租车的营运准入条件,从现在开始,凡新增或更新的车辆必须达到欧Ⅱ以上排放标准的要求。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客车和出租车车型目录,公安、交通部门根据目录准予办理公交车、出租车的入户和营运手续(对符合要求但暂未编入目录的车辆,企业必须提供符合欧Ⅱ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试验报告或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
2、由市交通局组织制订公交车、出租车的排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引和司机环保驾驶操作指引,并在今年十月底前完成,印发给各有关企业贯彻执行。
3、为推动企业尽快开展车辆尾气定期自检工作和鼓励企业加快车辆的更新速度,对今年内企业购置排气检测设备和在2006年上半年前提前更新车辆的企业,根据现行的财政体制,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是:(1)对拥有100辆车以下的企业,补贴一台检测设备;对拥有100辆车以上的企业,每100辆车补贴一台检测设备。每台检测设备补贴5000元,禅城区的由市、区财政给予补贴,其他各区的由区财政给予补贴。(2)对达到六年使用期提前更新的车辆,禅城区的由市、区财政给予补贴,公交车每辆补贴10000元,出租车每辆补贴5000元。其他各区的参照禅城区的方案自定。
(七)执行标准
本方案涉及的公交车、出租车尾气排放的标准和检测方法按《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5–199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GB14761.6–1993)、《汽油车排放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GB/T3845–199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滤纸烟度法》(GB/T3846–1993)执行。其中柴油车的烟度排放限值,为了达到不冒可见黑烟的要求,参照广州等地的经验,从明年开始,要求控制在≤2.7Rb以内。
(八)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治理工作的落实
市交通局和环保局要每季度到各区检查一次,各区交通局和环保局要每月到各公交车、出租车企业检查一次公交车、出租车排气污染治理的工作情况,督促落实有关的治理措施,保证“创模”工作的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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