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员抽调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员抽调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6-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东府办[2004]72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员抽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员抽调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东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员抽调工作方案
根据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进程,7月份邀请省调研组到我市调研考核,年底通过国家的检查考核,现距离省检查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距离国家检查只有半年时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需要从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集中进行检查督促和资料整理。现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及分组
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检查指导和确定试点单位,二是资料收集整理。
(一)检查指导,分5个组:
1、市容环境卫生组,按检查内容分为4个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检查市区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城中村卫生管理,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公共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从市市政局抽调2人,其中1人任组长,从市城建规划局、公路局、交警支队、城监大队和东城区办事处、万江区办事处、南城区办事处各抽调1人,共9人。
第二小组:负责检查市区所有集贸市场,指导市场规范化管理,对市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除四害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落实3-4个农贸市场作为创卫试点单位。从市工商局抽调2人,其中1人任组长,从市卫生监督所、莞城区爱卫办各抽调1人,共4人。
第三小组:负责检查市区汽车站、公园、影剧院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和公厕管理等。从市交通局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市政局、莞城区办事处各抽调1人,共3人。
第四小组:负责检查市区建筑工地、闲置楼盘和待建地的卫生管理。从市建设局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市政局、城监大队各抽调1人,共3人。
2、除四害和单位居民卫生督导组:负责市区单位、居民区的卫生和除四害工作的检查指导,落实机关单位、新旧居民区各3个作为创卫试点单位。从市爱卫办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莞城区办事处、东城区办事处、万江区办事处、南城区办事处各抽调1人,共6人。
3、健康教育组:负责检查指导市区各社区、学校、机关单位、工厂、企业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学校、工厂、机关单位、社区各2个作为创卫试点单位。从市健康教育所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经贸局、教育局、劳动局各抽调1人,共4人。
4、食品卫生督导组:负责检查指导市区大、中、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排污和除四害等工作,落实大、中、小饮食店各10间和食品生产厂2间作为创卫试点单位。从市卫生监督所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环保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监大队各抽调1人,共4人。
5、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组:负责检查指导市区的旅业、发廊等公共场所卫生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落实旅业、发廊、沐足、桑拿各5间和公共游泳池2个作为创卫试点单位。从市卫生监督所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卫生局、工商局各抽调1人,共3人。
(二)收集整理资料,分为2个组:
1、汇报材料编写和宣传组:负责市及市属各部门汇报材料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图片、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制作,宣传资料的编印,社会宣传发动活动的策划,创卫工作简报的编撰印发等。从市委宣传部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教育局、卫生局,东莞日报社、东莞电视台,市慢病院、保健院、健康教育所各抽调1人,共8人。
2、单位、居民区资料整理组:负责指导检查各区办事处、单位、社区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从市爱卫办抽调1人,任组长,从莞城区办事处、东城区办事处、万江区办事处、南城区办事处,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莞城医院各抽调1人,共8人。
二、抽调人员要求
(一)市委宣传部:抽调1人,要求是有组织宣传策划能力的科级干部。
(二)市经贸局:抽调1人,要求熟悉市区工厂、企业。
(三)市教育局:抽调2人,要求1人熟悉学校健康教育,1人有较强写作能力并熟悉电脑操作。
(四)市劳动局:抽调1人,要求熟悉职工劳动保护和劳动卫生。
(五)市建设局:抽调1人,要求是熟悉建筑工地管理的科级干部。
(六)市交通局:抽调1人,要求是熟悉公共汽车站管理的科级干部。
(七)市环保局:抽调1人,要求熟悉饮食业污水、废气管理要求。
(八)市城建规划局:抽调1人,要求熟悉城市公共卫生设施规划。
(九)市市政局:抽调4人,要求熟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其中1人为科级干部。
(十)市公路局:抽调1人,要求熟悉公路维护和保洁工作。
(十一)市工商局:抽调3人,要求熟悉市场管理和公共场所管理,其中1人为科级干部。
(十二)市交警支队:抽调1人,熟悉城市交通管理。
(十三)东莞日报社:抽调1人,要求有较强写作能力。
(十四)东莞电视台:抽调1人,要求熟悉记录短片的策划制作。
(十五)城监大队:抽调3人,要求熟悉城市管理工作。
(十六)莞城区办事处:抽调4人,要求熟悉单位、居民卫生管理和除四害、农贸市场管理。
(十七)东城区办事处、万江区办事处、南城区办事处:各抽调3人,要求熟悉单位、居民卫生管理。
(十八)卫生系统:抽调16人。
1、市卫生监督所:抽调3人,要求熟悉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其中2人为科级干部。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2人,要求熟悉除四害工作。
3、市健康教育所:抽调2人,要求熟悉单位、居民健康教育指导,其中1人为科级干部,1人有画册和VCD编排制作能力。
4、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慢病院、市保健院、莞城医院各1人,共5人,要求有较强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5、市卫生局、爱卫办共抽调4人。
抽调人员要求是科员或者有初级技术职称,担任组长的要求是科级以上干部,抽调时间原则上为半年。各单位要于7月2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报市爱卫会办公室(电话:2223336,传真2233290),抽调人员要于7月5日上午9:00前到莞城区办事处六楼市创卫办公室报到。
由于创卫检查指导工作任务繁重,对交通工具的需求较大,市创卫办需要从各有关单位抽调车辆,其中市卫生局1辆、市交通局1辆、市建设局1辆、市市政局1辆、市工商局1辆、莞城区办事处1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辆、市卫生监督所2辆,抽调时间原则上为半年。各有关单位要于7月2日前将抽调车辆车牌号码报市爱卫会办公室(电话:2223336,传真2233290),抽调车辆要于7月5日上午9:00前交付市创卫办公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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