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员抽调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6-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东府办[2004]72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员抽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员抽调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东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员抽调工作方案

根据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进程,7月份邀请省调研组到我市调研考核,年底通过国家的检查考核,现距离省检查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距离国家检查只有半年时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需要从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集中进行检查督促和资料整理。现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及分组

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检查指导和确定试点单位,二是资料收集整理。

(一)检查指导,分5个组:

1、市容环境卫生组,按检查内容分为4个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检查市区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城中村卫生管理,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公共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从市市政局抽调2人,其中1人任组长,从市城建规划局、公路局、交警支队、城监大队和东城区办事处、万江区办事处、南城区办事处各抽调1人,共9人。

第二小组:负责检查市区所有集贸市场,指导市场规范化管理,对市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除四害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落实3-4个农贸市场作为创卫试点单位。从市工商局抽调2人,其中1人任组长,从市卫生监督所、莞城区爱卫办各抽调1人,共4人。

第三小组:负责检查市区汽车站、公园、影剧院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和公厕管理等。从市交通局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市政局、莞城区办事处各抽调1人,共3人。

第四小组:负责检查市区建筑工地、闲置楼盘和待建地的卫生管理。从市建设局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市政局、城监大队各抽调1人,共3人。

2、除四害和单位居民卫生督导组:负责市区单位、居民区的卫生和除四害工作的检查指导,落实机关单位、新旧居民区各3个作为创卫试点单位。从市爱卫办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莞城区办事处、东城区办事处、万江区办事处、南城区办事处各抽调1人,共6人。

3、健康教育组:负责检查指导市区各社区、学校、机关单位、工厂、企业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学校、工厂、机关单位、社区各2个作为创卫试点单位。从市健康教育所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经贸局、教育局、劳动局各抽调1人,共4人。

4、食品卫生督导组:负责检查指导市区大、中、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排污和除四害等工作,落实大、中、小饮食店各10间和食品生产厂2间作为创卫试点单位。从市卫生监督所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环保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监大队各抽调1人,共4人。

5、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组:负责检查指导市区的旅业、发廊等公共场所卫生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落实旅业、发廊、沐足、桑拿各5间和公共游泳池2个作为创卫试点单位。从市卫生监督所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卫生局、工商局各抽调1人,共3人。

(二)收集整理资料,分为2个组:

1、汇报材料编写和宣传组:负责市及市属各部门汇报材料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图片、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制作,宣传资料的编印,社会宣传发动活动的策划,创卫工作简报的编撰印发等。从市委宣传部抽调1人,任组长,从市教育局、卫生局,东莞日报社、东莞电视台,市慢病院、保健院、健康教育所各抽调1人,共8人。

2、单位、居民区资料整理组:负责指导检查各区办事处、单位、社区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从市爱卫办抽调1人,任组长,从莞城区办事处、东城区办事处、万江区办事处、南城区办事处,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莞城医院各抽调1人,共8人。

二、抽调人员要求

(一)市委宣传部:抽调1人,要求是有组织宣传策划能力的科级干部。

(二)市经贸局:抽调1人,要求熟悉市区工厂、企业。

(三)市教育局:抽调2人,要求1人熟悉学校健康教育,1人有较强写作能力并熟悉电脑操作。

(四)市劳动局:抽调1人,要求熟悉职工劳动保护和劳动卫生。

(五)市建设局:抽调1人,要求是熟悉建筑工地管理的科级干部。

(六)市交通局:抽调1人,要求是熟悉公共汽车站管理的科级干部。

(七)市环保局:抽调1人,要求熟悉饮食业污水、废气管理要求。

(八)市城建规划局:抽调1人,要求熟悉城市公共卫生设施规划。

(九)市市政局:抽调4人,要求熟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其中1人为科级干部。

(十)市公路局:抽调1人,要求熟悉公路维护和保洁工作。

(十一)市工商局:抽调3人,要求熟悉市场管理和公共场所管理,其中1人为科级干部。

(十二)市交警支队:抽调1人,熟悉城市交通管理。

(十三)东莞日报社:抽调1人,要求有较强写作能力。

(十四)东莞电视台:抽调1人,要求熟悉记录短片的策划制作。

(十五)城监大队:抽调3人,要求熟悉城市管理工作。

(十六)莞城区办事处:抽调4人,要求熟悉单位、居民卫生管理和除四害、农贸市场管理。

(十七)东城区办事处、万江区办事处、南城区办事处:各抽调3人,要求熟悉单位、居民卫生管理。

(十八)卫生系统:抽调16人。

1、市卫生监督所:抽调3人,要求熟悉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其中2人为科级干部。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2人,要求熟悉除四害工作。

3、市健康教育所:抽调2人,要求熟悉单位、居民健康教育指导,其中1人为科级干部,1人有画册和VCD编排制作能力。

4、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慢病院、市保健院、莞城医院各1人,共5人,要求有较强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5、市卫生局、爱卫办共抽调4人。

抽调人员要求是科员或者有初级技术职称,担任组长的要求是科级以上干部,抽调时间原则上为半年。各单位要于7月2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报市爱卫会办公室(电话:2223336,传真2233290),抽调人员要于7月5日上午9:00前到莞城区办事处六楼市创卫办公室报到。

由于创卫检查指导工作任务繁重,对交通工具的需求较大,市创卫办需要从各有关单位抽调车辆,其中市卫生局1辆、市交通局1辆、市建设局1辆、市市政局1辆、市工商局1辆、莞城区办事处1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辆、市卫生监督所2辆,抽调时间原则上为半年。各有关单位要于7月2日前将抽调车辆车牌号码报市爱卫会办公室(电话:2223336,传真2233290),抽调车辆要于7月5日上午9:00前交付市创卫办公室使用。

延伸阅读

无证酒驾处罚标准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