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7-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桂林市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一二年七月九日
桂林市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的意见》和《广西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推动、支持和服务力度,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的意见》和《广西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助力成长为目标,紧紧围绕融资服务、科技服务、项目服务、信息化服务、管理服务五个重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措施,调动我市各方面的力量,集聚社会各种服务资源,加大对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推动、支持和服务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成长。
二、活动主题
创新服务;转型升级;助力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12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
四、组织领导
成立2012年桂林市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徐锋副市长
副组长:邓晓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兵市工信委主任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桂林银监分局、市工商联等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
五、活动安排
(一)举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抓大壮小扶微工程”融资对接会
内容:进行服务月活动总动员,启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开展“抓大壮小扶微工程”融资对接;举行中小企业信贷引导合作协议签约。
时间:7月上旬。
地点:市中心广场。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
(二)开展融资服务系列活动
1.实施成长型小企业信贷扶持工程
内容:根据《2012年度广西万家成长型小企业信贷扶持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我市小企业信贷扶持工程,组织筛选重点扶持的小企业名单,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金融机构与成长型小企业的对口扶持。
时间:7月。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协助单位: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2.组织专题银企对接会
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2场我市部分县、区或行业中小企业专题银企对接会,深化融资服务深度。
时间:7月中旬、8月上旬。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协助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3.组织融资租赁业务专题推介会
内容:组织1期融资租赁业务推介会,筛选组织有融资租赁意向和潜力的企业参加,由已与我市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专题讲座,由我市融资租赁成功企业介绍经验,推广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市开展。
时间:7月下旬。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4.组织编印金融产品服务手册
内容:组织编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手册,通过网络渠道向广大中小企业发布,使中小企业进一步了解适合自身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时间:7月下旬。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协助单位: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有关金融机构。
5.组织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
内容:根据自治区通知,积极做好组织企业申报自治区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时间:7月上旬。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
6.组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项目申报
内容:根据自治区通知,积极做好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
时间:7月上旬。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
(三)开展科技服务系列活动
1.举办企业技术交流对接活动
内容:收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技术供给和技术需求信息,并进行发布。组织举办1期企业与科研院所技术交流对接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加快产业化。
时间:7月下旬。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助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2.组织参观企业技术中心活动
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部分正在建设或计划建设技术中心的企业到我市部分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现场观摩学习,推动更多中小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与合作。
时间:7月中旬。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3.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
内容:举办1期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由有关专家就企业如何申请专利品牌和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进行讲解,指导企业了解专利和名牌产品申请的有关程序和政策,引导企业加强专利和品牌保护意识。
时间:7月上旬。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四)开展信息化服务系列活动
1.举办信息化知识培训班
内容:组织召开1期市、县、区工业主管部门领导“两化融合”知识培训班,提高指导推动企业信息化工作的能力。
时间:7月中旬。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2.组织参观两化融合示范先进企业交流活动
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部分企业参观我市信息化应用示范先进企业,推广信息化应用示范先进经验,体验信息化给企业管理带来的转变,调动中小企业应用信息化的积极性。
时间:7月上旬。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3.组织编印《桂林市信息化技术指南》
内容:收集信息化软件信息和典型案例并编辑成册,通过网络渠道向广大中小企业发布,对我市装备制造等十大重点产业企业的两化融合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进程。
时间:7月下旬。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五)开展项目服务系列活动
1.组织企业项目开竣工活动
内容:组织推动一批中小企业项目于活动月期间实施开工、竣工,营造中小企业投资和项目建设良好氛围,推动项目加快实施。
时间:7月上旬-8月上旬期间。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2.举办产业项目招商对接活动
内容:组织1次深圳、东莞市电子信息企业与桂林相关产业链企业、单位对接,加强电子信息项目配套招商力度,促成引进一批电子信息产业配套项目。
时间:8月上旬。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市投资促进局。
3.组织编印《工业项目政务审批手续指南》
内容:组织编印《工业项目政务审批手续指南》,通过网络渠道向广大中小企业发布,为企业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提供便利和指导,推动企业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时间:7月中旬。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六)开展管理服务系列活动
1.研究筹备桂林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
内容:组织召开1次我市公共服务、创业服务、会计服务、律师服务、技术咨询、科研情报、培训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座谈会,研究筹备组建我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整合中小企业服务资源,形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合力。
时间:7月下旬。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2.举办十大杰出创业人才、十大杰出创新人才宣讲活动
内容:组织我市最近评选出来的部分十大杰出创业人才、创新人才进行1次创业、创新宣讲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经验和启发,为我市广大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引领和示范。
时间:7月中旬。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助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3.为中小企业送政策活动
内容:组织收集近3年国家、自治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编辑成册,通过网络方式向中小企业发布和传递,让中小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政策信息,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和导向。
时间:7月上旬。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4.举办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
内容:收集掌握企业用工信息,针对当前部分企业招工难问题,举办1场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
时间:7月上旬。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
5.开展企业管理培训活动
内容:开展1次《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指导小企业建立规范财务制度;组织50名企业家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管理创新和转型升级理论学习1次,开阔企业家眼界和思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时间:7月上旬和8月上旬。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上来,认真做好工作安排,做好“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推进工作。
(二)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部门要按照本活动方案内容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创新思路,加强服务,讲究实效,要切实了解企业的服务需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协作,密切配合。“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工作情况交流、信息通报。由一个部门组织的服务活动,责任部门要按照方案的总体安排,积极推进完成;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组织的活动,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服从调度,共同把活动组织开展好。
(四)加强宣传,跟踪报道。宣传部门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围绕活动方案的各项活动,通过开辟专栏、专题报道、人物专访等形式,加强对服务月各项活动宣传报道,营造全市上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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