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贯彻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市政办〔2008〕36号
颁布日期:2008-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办〔2008〕36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贯彻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有关单位:

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贯彻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Ο八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贯彻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二ΟΟ八年四月二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市2008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形成“三个机制”,实现“三个提升”,达到“四个下降”。即: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化管理机制,形成覆盖运输企业、有车单位、学校、农村的道路交通事故群防群治机制,形成警力配置、科技手段协调互补的公路主干线交通治安防控机制;对大幅度提升重特大交通事故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整体效能,大幅度提升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达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和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四下降”。

(二)完成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3年目标,使全市100%的县区都达到平安畅通县区标准。力争再有2-3个县区进入全国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先进行列。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突破。

1.各县、区要继续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范畴,抓紧制定2008年工作要点和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及考核评价细则,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有车单位。要抓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考核评价办法,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根据各个时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策,提出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组织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2.各县、区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调查研究,积极协调解决困扰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督促落实人员、经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3.各级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坚持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人、车、路综合治理为切入点,采取政策、经济、行政等综合措施,重点加强对“两种人”、“四类车”、“三类路”的管理。(“两种人”即运输企业法人、营运及单位用车驾驶人。“四类车”即营运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三类路”即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主干线管理、道路安全隐患路段)

4.各级联席会议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人、车、路综合治理细化方案,推动部门协作,实现社会联动,坚持综合治理。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预防工作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并督促抓好落实,力求在解决本地区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

(二)充分发挥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人、车、路整治,努力实现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工作新突破。

今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重点解决一两个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问题。

公安机关要加强“三类路”管路,重点抓好治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三类严重交通违法及摩托车整治,力争三类严重违法行为及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下降10%以上。

交通部门要加强“两种人”、“四类车”管理,重点抓好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和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要制定道路运输企业法人安全生产例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定期督查、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途运输车辆中途休息管理、GPS或行车记录仪信息管理等制度,形成覆盖面较广、能够真正起作用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力争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改率达到60%,运输企业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农机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拖拉机非法载客治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拖拉机特大交通事故。

安监部门要重点抓好校车及农村短途客运车辆统一标识和规范管理的督办工作,促进校车及农村客运车辆的规范化管理。

城市规划、建设、教育部门要重点抓好城市及公路沿线学校、幼儿园按规定设置完善信号灯、隔离护栏和交通标志标线工作,力争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环境有明显改善。

宣传部门要重点抓好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栏目的工作,切实发挥主流宣传媒体在普及、提高群众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的重要作用。

卫生部门要重点抓好市、县、乡三级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建设,确保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发改、工商、质检部门要重点抓好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治理工作,严格限制超标电动车在我市生产、销售。

商务部门要重点抓好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流通市场的监督管理,杜绝报废车辆回流社会。

旅游部门要重点抓好旅游风景区内道路及车辆安全管理,确保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司法、监察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驻桂部队和其他组织,要加强对内部驾驶人及车辆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

(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得到落实,有效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1.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要根据今年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抓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和问责制。2008年底,要组织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要给予表彰通报,对工作不落实,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没有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领导予以问责。

2.各县、区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每季度召开的防范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例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安全生产工作一并部署、一并检查、一并考核评价;要有专职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定期向人民政府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各级联席会议要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要组织力量采取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要注意总结发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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