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教育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荆门市教育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教育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1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荆门市教育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党内民主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现就市教育局系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党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试行意见》和《荆门市党务公开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党务公开,建立健全一套充分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扩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党内民主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2)工作原则-是依法操作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二是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党员和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三是改革创新原则。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办法、新途径,不断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四是注重实效原则。结合各学校、单位实际,突出公开重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五是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
二、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
(1)党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市教育局系统各学校、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党内有关规定,围绕党内监督的七项重点内容和十项监督制度,结合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在公开的内容上突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在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突出公开党委(总支、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情况。二是在思想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体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计划等情况。三是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考核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作风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等情况。五是在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等情况。
(2)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要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从实际效果出发,针对不同的内容确定公开的形式。只适合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要在群众集中,便于观看的醒目位置长期设立党务公开栏,也可与政(校)务公开栏一栏两项,同步公开;有条件的学校、单位重点抓好单独设立党务公开栏,并辅之以电子触摸显示屏,采取互联网络和新闻媒体公布等形式进行公开。要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将党内重大事项向工作范围内的党员和群众通报并征求意见。
(3)党务公开的主要程序,要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审核环节,每项公开内容在公开之前必须由党委(总支、支部)集体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经上级党委审核把关;二是预公开环节,党委(总支、支部)在决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需要进行调整的,予以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三是公开环节,要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四是反馈环节,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党务公开的具体时间要求:做到决议决策、目标任务、重要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5)建立党务公开与政(校)务公开以及其他民主制度的联接机制。要把党务公开与政(校)务公开,与党内情况通报、民主决策、党内监督等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联接机制。
三、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04年11月)。市教育局系统各学校、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支持党务公开工作。
(2)组织实施(2004年12月至2005年7月)。市教育局系统各学校、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党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试行意见》的要求,做到"五规范,四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形式规范、管理规范"和"党员满意、师生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内容规范”,即凡是党委(总支、支部)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和群众知晓的事项均应公开;“程序规范”,即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在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的基础上,注重落实他们的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时间规范”,即以定期公开为主,以不定期公开和随机公开为辅,让党员群众及时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形式规范”,即确保党务公开基础设施"五有"(有公开栏、有举报箱、有举报热线、有科室分布示意图、有工作人员标牌),基础设施资源可与政(校)务公开共享;“管理规范”,即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软件资料的整理归档等落实具体措施,形成正常化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3)检查督办。市教育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对市直各学校、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或督办,并将学校、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以简报等形式予以公布。于2004年底、2005年3、7月分别召开一次专题汇报会。(4)总结阶段。在2005年8月对市教育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主要作法和成功经验,研究探索进行规范性、制度性、长期性的党务公开工作。
四、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系统各学校、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市教育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杨想森同志任组长,刘立、安邦之同志任副组长,聂开发、杨斌、罗开毅、陈智敏、张斌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科,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人,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233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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