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阜新矿业集团“2·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阜新矿业集团“2·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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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0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阜新矿业集团“2·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汴政办〔2005〕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2005年2月14日15时左右,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截止2月15日8时,203人死亡,22人受伤,尚有13人下落不明。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全力以赴抢救井下被困人员,千方百计救治受伤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并严防事故再次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月15日下午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2月15日上午,省政府专门召开了紧急会议,对安全生产作出了新的具体部署,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就深刻吸取“2·14”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现就做好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吸取教训,加强领导
阜新矿业集团“2·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再一次告诫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得有丝毫懈怠和放松。特别是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搞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狠抓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真抓实干,举一反三,坚决控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全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2004年12月14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化学危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旅游、消防、锅炉压力容器、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部位)的安全大检查,市政府派出的6个安全生产督查组要继续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督查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05〕123号)要求,继续进行安全督查,对所有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彻底整改。对安全隐患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坚决实施停产整顿;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实行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包案制度,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肃纪律,强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把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分解,建立起有效的监管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隐患整改责任制、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组织检查、检查不细、隐患整改不力的,对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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