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南宁市城建项目资金筹措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南宁市城建项目资金筹措任务的通知

南府发〔2005〕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2005年是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的第二年,围绕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建设大南宁的目标,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开发建设的步伐,不断提供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和提升优良的服务环境,需要加大筹资力度,拓宽筹资渠道,确保我市“136”目标“六年大变化”的实现。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南宁市城建项目资金筹措任务分解并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2005年南宁市城市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结合筹资责任单位的实际情况,对2005年城市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分解,纳入筹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以及市级目标管理考核,逐级考核验收,筹资到位情况与奖惩挂钩,市政府将与筹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二、各筹资责任单位要把城建筹资工作与当好东道主,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推进大开放,建设大南宁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政策以及我市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地的大好机遇,认真履行职责,踏实做好工作,确保2005年城建计划圆满完成。

三、年度筹资任务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调整,请各筹资责任单位接到任务后,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发掘内部潜力,尽快研究制定筹资工作方案,并于2005年3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筹资办、市目标办、市政府办公厅督办科(市筹资办电话:2189162,联系人:阳佳宏

、莫烽)。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市筹资办与筹资责任单位协调解决。

附件:2005年城市建设项目资金筹措任务分解表(略)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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