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开展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开展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6-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开展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0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开展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七日
南阳市开展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九部委制定的《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省政府“三项治理”工作要求,经市道路交通“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规范行为、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在各级政府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的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为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活动,对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栏板、加钢板以及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强制车辆恢复原状,并以此为线索,查处非法改装车辆来源,打击非法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企业,彻底遏制非法改装车辆行驶公路。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行动组织领导,我市成立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
组长:陈光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力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合太市交通局局长
王同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玉廷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赵润武市交通局副局长
郭廷献市财政局副局长
魏宏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朱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彭义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松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书记
张宏伟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常俊市纠风办副主任
董建亚南阳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耿普武警南阳市支队司令部副参谋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治超办,市交通局副局长赵润武任办公室主任,市公路局工会主席王建义、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志远、市交通局路政运管科科长吴书清任副主任。联系电话:63132168传真:63161520。
四、专项行动时间及地点
专项行动为期一个月,从2006年6月15日——7月15日分别在全市十个超限检查站内进行。
五、专项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擅自改变车辆外廊尺寸、加栏板、加钢板以及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企业。
六、组织实施
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治理行动由市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发改委、市委宣传部、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局、法制办、纠风办联合组织实施。抽调公安、工商、交通、纠风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行动执法大队,依法具体实施非法改装车辆治理工作。
(一)人员组成
联合行动执法大队有下列人员组成:
1、市治超办2人。
2、纠风部门1人。
3、公安交警部门5人(其中车管所2人)。
4、交通部门10人。
5、工商部门2人。
(二)职责分工
1、市治超办: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2、纠风部门:负责协调专项行动有关部门,并对各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3、公安部门:负责拦截疑似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车辆;对车辆非法改装进行认定;属非法改装车辆的暂扣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并扣留车辆,直至车辆恢复原状。
4、交通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测认定,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处罚,对非法改装车辆吊销营运证,列入“黑名单”,并联系拆解单位。
5、工商部门:负责追查非法改装车辆来源,取缔非法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企业。
(三)工作程序
1、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将疑似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车辆拦截至超限检查站内。
2、交通路政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认定,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卸货、处罚。
3、公安交警执法人员(车管所干警)认定车辆是否非法改装。
4、强制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对较易恢复原状的车辆,现场由专业车辆拆解人员进行拆解、恢复;对不宜恢复的由专业维修厂家进行拆解、恢复。
5、交通运政人员对非法改装车辆吊销营运证,并记入“黑名单”。
6、工商执法人员追查非法改装车辆来源,取缔非法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企业。
七、行动保障
(一)车辆保障。各部门根据参加专项治理行动的人员情况自带车辆。
(二)经费保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所需经费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负责解决。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推进。
(二)各部门要保障足够的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参与治理行动,配置必备的设施、设备,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效果,确保治理行动中各个时段、每个环节、相关程序衔接良好,有条不紊。
(四)专项治理办公室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采访,全方位连续报道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以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对违法运输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五)对阻挠公务、扰乱执法、聚众抗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严惩;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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