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男性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年龄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深府办〔2007〕117号
颁布日期:2007-07-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男性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年龄的通知

深府办〔2007〕117号(2007年7月24日)

为提高民生福利指标水平,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出行,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将男性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的年龄由年满70周岁降低至年满65周岁,与女性免费乘车年龄统一。免费乘车凭证等其他事项按《关于优惠乘坐公交车(地铁)的通告》(深府〔2007〕9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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