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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男性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年龄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深府办〔2007〕117号 |
|---|---|
| 颁布日期:2007-07-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男性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年龄的通知
深府办〔2007〕117号(2007年7月24日)
为提高民生福利指标水平,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出行,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将男性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的年龄由年满70周岁降低至年满65周岁,与女性免费乘车年龄统一。免费乘车凭证等其他事项按《关于优惠乘坐公交车(地铁)的通告》(深府〔2007〕9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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