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奥运”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发[2008]040号
颁布日期:2008-07-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奥运”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8]0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迎奥运”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迎奥运”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奥运期间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和谐有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奥运会结束,在全市开展“迎奥运”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迎奥运、创三城、防事故、保安全”为主题,全面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交警全员上路、全力以赴,开展交通安全大清查、大整治、大防控,集中力量开展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统一执法行动,规范行车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推进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现“平安奥运”、“平安宜昌”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使夏季高发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进一步下降,确保不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有影响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领导和指挥,市政府成立由王宏强副市长任组长的“迎奥运”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公路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洪章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确保专项行动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整治重点

此次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危险路段、客运车辆和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影响交通秩序、破坏文明形象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强化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违法超车、疲劳驾驶、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以及机动车涉牌涉证等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除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各地还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导致交通死亡事故最多、问题最突出的违法行为,作为本地的重点进行有效整治。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机动车行车秩序管理。各级公安、安监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区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科学调整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勤务,加大路面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民警执勤和巡逻,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中心城区,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机动车超速、超载、带“病”行驶、驾驶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货车以及非法或不按规定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对无牌无证、牌证不全以及在禁行区域违法载人、随意冲闯红灯的摩托车从严查处。在县市区交通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发的道路特别是省、市、县交界路段,重点纠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二)强化行人和停车秩序管理。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行人闯红灯、乱穿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对违法行人进行现场劝导、现场宣传教育、现场组织学习。在行人闯红灯、乱穿机动车道突出的路口、路段设置宣传车,组织违法行人现场观看警示宣传教育片,促使违法行人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同时,各级公安、城管等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强对违法占道停车的现场执法管理,确保主干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禁止停车地段无违法停车行为,次干道禁止停车地段白天无违法停车行为,夜间停放有序。公汽、公路客运车辆进站停车,出租车在出租车停车点内停车上下乘客,无在交叉路口、道路中间、公共汽车站内以及交通繁忙路段违法乱停乱放的现象。

(三)强化客运车辆源头管理。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单位安全大检查,全面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资质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场站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无资质的企业和场站要坚决一律予以取缔。各级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要深入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对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进行彻底清查,对未上国家产品目录和不符合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要求的车辆要强制退出客运市场。对车辆保养、乘客携带危险品、门检、驾驶人学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等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交通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运市场、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非法营运、非法经营,严厉查处运输企业安全制度不落实等违规行为,把客运安全隐患消灭在发车、出站前,减缓路面管控压力,提高整治效率,确保整治效果。

(四)强化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安监、交通、公安、旅游等部门对所辖旅游景区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迅速制订措施加以整改。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按照安保工程要求,对景区道路的桥梁、弯坡、临崖临水等重点路段,逐一进行勘查,对防护设施缺失或者难以达到防护作用的,要立即采取加固、增设防护设施、安全提示标志和标牌等安全措施。交通、公安部门要督促旅游、客运企业,长途客运车站、客运车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旅游客车的制动、方向、灯光、轮胎等机件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检查,防止安全机件不合格车辆上路。旅游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导游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与培训力度,要把交通安全常识纳入导游培训的必训内容,并定期开展培训。所有旅游客运车辆实行“三个一”制度,即一张交通安全提示卡,一本交通安全监督员证,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同时,导游要监督旅游客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做到“五不”:不超速、不超员、不开带“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地要利用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奥运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跟踪采访报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采取现场直播、开设专栏、电视滚动播放、设置游走字幕等形式,发布交通安全信息,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搞好媒体宣传的同时,各地要采取在国省道沿线以及长途汽车站、农贸市场、城市繁华地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建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牌),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教育专题短片等措施,迅速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当前全国的中心工作是确保奥运会的顺利举行,且奥运期间正值旅游高峰,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大力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要实行县市区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细责的原则,制定详细周密的行动方案,做到人人有职责,人人有任务,事前有准备、有培训,事中有方案、有措施,事后有结果,有报告。

(三)坚持严格执法。在专项行动中,各执法部门要注意严格落实规范用语、规范手势、规范告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形象。要切实将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突出执法的社会效果。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人民群众关注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轻微违法要以教育为主,不因执法不当激化社会矛盾。

(四)强化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坚持区域负责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无论在整治工作的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行动期间,市政府将派出督查小组开展暗访,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情况。

(五)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与反馈工作,对整治行动中的相关情况以及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姚定清,传真电话:6256601;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何伟,电话:6499849、传真:649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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