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工业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工业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发〔2008〕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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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8-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工业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8〕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宜昌市工业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宜昌市工业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强化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提高政府指导和调节经济运行的针对性,及时研究解决工业经济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建立宜昌市工业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的内容
听取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研究分析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发展及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推动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检查督导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安排部署工业经济发展及项目建设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招商局、市工商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宜昌银监分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宜昌供电公司、宜昌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经委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市经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主持。
三、联席会议的筹备
市经委在工业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召开前,认真收集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企业需求、国家宏观政策动向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等信息,做好调查研究,提出会议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业企业要明确专人,加强与市经委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联席会议召开前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经委负责拟定会议方案送审。
四、决定事项的落实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联席会议需要及时制发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经委跟踪检查督办,及时向联席会议主持人报告,并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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