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潮州市质量兴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潮府办〔2006〕10号
颁布日期:2006-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潮府办〔2006〕10号

印发潮州市质量兴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的《潮州市质量兴市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潮州市质量兴市工作方案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六年三月六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90号)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我市定于2006年在枫溪区先行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以点带面,2010年以后在全市铺开质量兴市工作,以质量振兴带动经济发展,提升我市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确保我市质量振兴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区域发展规划,坚持“以质取胜”,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手段,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发展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质量兴市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鉴于我市目前产业的实际情况,一些县、区条件尚未成熟。2006年先以枫溪区为试点,开展质量兴市工作。争取通过3~5年的努力,枫溪区的工业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内先进标准生产;100家以上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50个产品和商标成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省、市优良样榜工程;陶瓷产品国家级、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陶瓷产品出口质量检验合格率达100%。

力争到2015年,全市的主导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达到以下目标:

(一)产品质量

1、日用陶瓷、服装、不锈钢制品等支柱产业产品国家监督抽查、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创建一批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通过持续的质量改进,在我市七大支柱产业中创建和培育一批居行业前列、有较强竞争力和生产规模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区域品牌。

3、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全市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全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75%以上的中型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50%以上的小型企业贯彻ISO9000质量标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主要产业的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争取一批重点骨干企业获得全国质量管理卓越企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或国家质量奖。

4、依法监管企业生产。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和强制性认证管理、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全部持证生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和明令淘汰的产品要得到有效清理。

5、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全面推行企业生产标准化和完善计量管理。基本消除无标生产现象,产品标准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至“十一五”规划后期,本地区主要产业的重点产品75%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修订工作。大型工业企业贯彻GB/T19022-ISOl0012标准并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50%的中型企业通过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40%的小型企业通过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

6、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地方大宗、特色、外向型农产品和主要食用农产品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过程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制订潮州柑、凤凰单丛茶原产地域保护品种标准,培育原产地域保护品种标准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县、区有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原产地域认证工作。建立一批省级和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广东省名牌农产品品种。

7、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得到有效整治,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清除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消费者和名优企业被侵权投诉大幅减少,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诚信机制。

(二)工程质量

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和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三)服务质量

初步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我市第三产业(交通、旅游、医疗卫生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国家服务质量标准及环境管理标准,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创建一批名牌服务机构。

(四)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落实省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稳步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工业发展;主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大于90%。

三、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潮州检验检疫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等单位的一位分管领导组成,具体名单由市质监局起草后报市编委办发文。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兴市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派一名联络员,便于工作联络。

各县(区)也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在2002年开展质量兴县活动的潮安县,要结合本方案继续开展质量兴县活动。因机构、人员调整变动的,应及时调整补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以确保质量兴县活动继续深入进行。

四、工作步骤(一共四项由试点单位枫溪区管委会负责)

(一)调查研究(2006年3月-4月15日)。对枫溪区经济运行总体情况、支柱产业现状和行业质量状况,企业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进行调研,根据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思路、方法和对策措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2006年4月16日-5月15日)。

1、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质量兴市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宣传先进典型,在政府信息网站上设立质量兴市专栏。

2、举办研讨会、培训班,向各部门和企业界宣讲质量兴市方面的有关知识。

3、在5月初召开全区“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动员大会。

(三)明确重点,扎实开展(2006年5月16日-10月中旬)。

1、制定工作规划。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促动的原则,明确质量兴市的要求,结合枫溪区产业结构特点,进一步完善质量兴市工作体系。

2、根据市质量兴市方案,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以中国名牌、广东名牌产品为龙头,以大型企业为骨干,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区开展质量振兴活动。

3、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大对技术改造的投入,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研发中心、技术中心为载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科技水平,加强质量基础建设。要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继续加强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管理等基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质量体系认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开展质量赶超、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活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四)总结和完善提高(2006年10月中旬—12月底)。

对前段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下一年度的质量兴市工作提供借鉴和工作思路,并形成工作总结材料报市质监局。

(五)全面铺开(2010年以后)

参照枫溪区质量兴区工作经验,各县区相应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全面实施质量兴市总体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搞好协作

质量兴市是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区域产业质量总体水平,提升地区产品整体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区域国际品牌的基础。对塑造地区良好诚信形象,振兴地区经济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综合推进,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以确保质量兴市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推动,实行三个结合

1、质量兴市活动要与各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责任制和打假工作责任制相结合;

2、质量兴市活动要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坚持打假治劣与质量兴市相结合;

3、质量兴市活动要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相结合,推动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三)建立机制,营造氛围

要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三级工作责任体系,动员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质量兴市活动。各级政府要建立质量兴市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建质量兴市先进单位活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对行业质量监督,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要积极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投入,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培训,强化质量管理,并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质量兴市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兴市工作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并对各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附件:

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要把质量工作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实施企业高起点的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导企业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指导企业贯彻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组织质量攻关活动,抓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加强综合协调,加大培育力度,推动名牌带动战略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本地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科技部门要制定积极的科技政策,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为目标,大力支持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扶持高新科技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帮助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法院等积极配合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烟草、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有效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提供保障。

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制定推动质量振兴的各项措施,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包括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对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交通、旅游、医疗卫生等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加强标准、计量、质量基础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

农业部门要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潮州柑、凤凰单丛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标准,确保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以国家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为重点,推广农业标准化成果,推广应用优质出口农产品标准,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带动战略,培育和发展地方特色的农业名牌产品和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成一批高科技农业园区,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烟草等部门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食品卫生、药品和烟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食品、药品、烟草生产、经销企业贯彻国家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工商部门要围绕规范和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要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兴市工作的要求和成果,宣传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环保部门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严格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制度并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联合质监部门积极推动GB/T24001—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快企业清洁生产过程,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潮州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对外经贸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推动企业争创出口名牌产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本地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检验检疫部门要大力促进出口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帮助重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取得国家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积极对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出口优检办法,扶持一批重点出口企业;要重点把好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和反欺诈以及进口量大、质量不稳定的进口商品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质量关。

质监部门要认真做好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同时要及时推广质量兴市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推动质量兴市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深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积极推动食品行业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坚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工业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开展原产地域保护产品认证工作;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质量行为。

各生产企业及其他部门要按照质量兴市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工作投入,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培训,强化质量管理,并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质量兴市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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