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郑州市商务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5-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郑州市商务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补充通知

郑政办文〔2005〕20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市对外开放工作的发展,《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郑州市商务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通知》(郑政办文〔2005〕15号)已下发。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全面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和郑州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考核办法〉的通知》(郑组通〔2004〕5号)要求,现将利用外资和引进域外境内资金目标下达给部分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利用外资和引进域外境内资金目标,主要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予以下达。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对外开放工作,积极做好协调服务,确保各项目标完成。市政府将对有关部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向全市通报,并作为评选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和干部考评使用的依据之一。

附件:1.2005年市政府有关部门利用外资目标分解表

2.2005年市政府有关部门引进域外境内资金目标分解表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5年市政府有关部门利用外资目标分解表

单位:万美元

部门

合同外资额

实际使用外资额

市商务局

1000

500

市市政管理局

600

350

市发展改革委

600

300

市经委

600

300

市交通局

600

300

市房管局

500

300

市旅游局

400

200

市农业局

400

200

市建委

400

200

市中小企业局

300

150

市市场发展局

300

150

市教育局

300

150

市卫生局

300

150

市科技局

300

150

市台办

300

150

市侨办

300

150

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600

300

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600

300

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600

300

市政府驻海口办事处

500

200

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500

200

合计

10000

5000

附件2

2005年市政府有关部门引进域外境内资金目标分解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部门

引进市外资金

引进省外资金

市商务局

10000

6000

市市政管理局

6000

3600

市发展改革委

6000

3600

市经委

6000

3600

市交通局

6000

3600

市房管局

5000

3000

市旅游局

4000

2400

市农业局

4000

2400

市建委

4000

2400

市中小企业局

3000

1800

市市场发展局

3000

1800

市教育局

3000

1800

市卫生局

3000

1800

市科技局

3000

1800

市台办

3000

1800

市侨办

3000

1800

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6000

3600

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6000

3600

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6000

3600

市政府驻海口办事处

5000

3000

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5000

3000

合计

100000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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