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郑州市商务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补充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郑州市商务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补充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3-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郑州市商务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补充通知
郑政办文〔2005〕20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市对外开放工作的发展,《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郑州市商务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通知》(郑政办文〔2005〕15号)已下发。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全面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和郑州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考核办法〉的通知》(郑组通〔2004〕5号)要求,现将利用外资和引进域外境内资金目标下达给部分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利用外资和引进域外境内资金目标,主要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予以下达。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对外开放工作,积极做好协调服务,确保各项目标完成。市政府将对有关部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向全市通报,并作为评选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和干部考评使用的依据之一。
附件:1.2005年市政府有关部门利用外资目标分解表
2.2005年市政府有关部门引进域外境内资金目标分解表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5年市政府有关部门利用外资目标分解表
单位:万美元
部门
合同外资额
实际使用外资额
市商务局
1000
500
市市政管理局
600
350
市发展改革委
600
300
市经委
600
300
市交通局
600
300
市房管局
500
300
市旅游局
400
200
市农业局
400
200
市建委
400
200
市中小企业局
300
150
市市场发展局
300
150
市教育局
300
150
市卫生局
300
150
市科技局
300
150
市台办
300
150
市侨办
300
150
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600
300
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600
300
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600
300
市政府驻海口办事处
500
200
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500
200
合计
10000
5000
附件2
2005年市政府有关部门引进域外境内资金目标分解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部门
引进市外资金
引进省外资金
市商务局
10000
6000
市市政管理局
6000
3600
市发展改革委
6000
3600
市经委
6000
3600
市交通局
6000
3600
市房管局
5000
3000
市旅游局
4000
2400
市农业局
4000
2400
市建委
4000
2400
市中小企业局
3000
1800
市市场发展局
3000
1800
市教育局
3000
1800
市卫生局
3000
1800
市科技局
3000
1800
市台办
3000
1800
市侨办
3000
1800
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6000
3600
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6000
3600
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6000
3600
市政府驻海口办事处
5000
3000
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5000
3000
合计
100000
60000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