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毕署办通〔2008〕154号
颁布日期:2008-08-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8〕154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工作部门:

地区安委办制定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

整治的实施方案

(毕节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1-7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6起,死亡105人,同比分别上升45.8%和28%,分别占各类事故总数的54.4%和59.7%,其中道路交通较大事故8起,占各类较大事故起数的80%,特别要指出的是贵毕公路已发生较大事故5起,占全年控制数的125%,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压下去,根据地委、行署的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08年9月1日起,到2008年12月底结束。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各级政府围绕人、车、路三个方面的因素,针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联系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例会和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制度,所有机动车辆全部进入管理视线,并强化客运车辆及其市场的监管,严查重处非法载客行为。

(二)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客运企业的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警示教育。要深入开展客运车辆技术状况专项检查,督促道路交通客运企业如实填写《客运车辆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例检制度,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营运。

(三)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辆上路营运的监管,加大路检路查的力度,尤其要加强贵毕公路等主干线的安全监管,严禁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要检查各个执勤站点对长途客运车辆的检查情况,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驾驶员定点休息和车辆安全例检的有关规定。

(四)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排查治理重要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加快整治进度,完善道路标线、标识、标志及减速、防滑等措施。

(五)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对县乡道路监管工作,严查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非法载人行为。

(六)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坚决打击黑车驾驶、非法营运、非法运煤车辆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治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秩序。

(七)各级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定期深入检查各类驾校对培训发证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严格培训、考核、发证的规范化管理。

(八)各县(市、区)要组装宣传车,制作道路交通警示教育展板,张贴或悬挂宣传标语,深入客运企业、集镇等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社区”、“道路交通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真正把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引向深入,使全社会更加关注交通安全。

(九)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清理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行为。凡因私驾公车造成事故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不仅要依法依纪追究本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隐患,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基层基础管理水平,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综合措施,着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力争实现我区全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

三、重点整治线路

毕节市:326国道,321国道(大纳公路),007县道,004县道,毕水线;大方县:321国道(大纳公路),004县道;黔西县:004县道,20县道,黔洪线;金沙县:国道326线,720县道,柳沙线;织金县:005县道,黄安线,织金洞旅游公路;纳雍县:毕水线,省道307线,省道211线;威宁县:国道326线,省道102线;赫章县:国道326线,省道212线;百里杜鹃风景区管委会:景区公路和通乡公路;贵毕高管处:贵毕高速公路。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行署副专员王玉屏任组长,邓志禧副专员和王祺副专员任副组长,地区公安局阳成俊局长、地区安监局李逸侬局长、地区交通局安顺才局长,地区公安局杨新建副局长、地区安监局孙杰副局长、地区公路局李显权副局长、地区交通局郭瑾副局长,地区农机中心吴奕副主任、地区公安交警支队袁保平支队长、地区运管处聂智处长等为成员,每月召开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地区安监局协调科,孙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忠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的协调调度、信息汇总等日常事务。

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二)层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层级管理责任制。各县(市、区)及各乡镇都必须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层级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排查到位,整治有力。

(三)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源头管理,认真督促企业抓好客运车辆驾驶人的素质教育,对辖区内的客运车辆进行认真的清理和核查,严把客运车辆的市场准入关和驾驶员的从业资质关,严格对车辆维修站点的监管,认真建立建立健全客运车辆安全档案,进一步完善“户籍化”管理制度。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切实抓好路检路查、路面监控和城区交通秩序的监管,严查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行为。对严重超员载客的客运车辆,除按上限处罚外,必须督促卸客转运,并向交通运管部门通报驾驶人的违法情况。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对重要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治理,对地质灾害影响和水毁路段要及时组织抢修,确保畅通,同时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警示标牌。农机部门负责排查治理县乡道路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人行为的清理整治。监察部门负责清理领导干部私驾公车情况。安监部门负责督促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和地直上述职能部门必须在每月底前将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报地区安委办。

(四)着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依托,扎实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寨、进学校、进家庭的宣传教育活动,把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送到千家万户,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企业主体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要在管理中强化服务,不断丰富便民、利民的内容,做到教育在先、管理有力、宣传在先、整治到位,积极探索“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用人性化管理和热情式的服务来提高管理效能,树立执法威信,努力构建“人人关爱生命,时时安全出行”的良好交通安全氛围。

(五)进一步加大对贵毕公路、大纳公路和国、省干线行车秩序的整治力度。贵毕公路和大纳公路是我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中之重,尤其是贵毕公路的安全形势直接左右着全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因此,贵毕大队和贵毕高管处要认真分析查找事故多发的原因,采取积极措施,严格督促指导,毕节、大方、黔西3县市的公安交警中队要全面抓好监管执法和巡查监控等相关整治工作,更好地规范贵毕路的行车秩序。地区交警支队要继续加大对贵毕公路、大纳公路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易超速、易违法占道行驶路段要进行深入的排查整治,实施重点查处;要将所有测速设备投入到路面监控中,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以上路段的巡逻监控和测速拍照,充分发挥无线通讯、雷达测速仪和电子警察的作用。公路管理部门要对贵毕公路的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整改,尤其是对事故易发路段,务必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要按照黔府发〔2004〕12号文件和行署《关于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毕署办通〔2004〕107号)要求,明确乡镇政府交通安全职责。对尚未聘用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乡镇,县市人民政府要责令其限期聘用;对已聘用的协管员要加强管理,督促其发挥应用的作用。各乡镇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逢赶场天,要深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各县市要对农村公路上低速货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现象反弹的情况再次开展摸底排查,提出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问题的可行性建议向县政府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防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较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在前段开展对无牌无证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乡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摩托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进一步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和有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不同季节的气象信息,研究制定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公路沿线山体滑坡、路基坍塌沉陷等涉及交通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努力提高科学、快速、安全、妥善处置各类交通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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