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业灾害应急预案、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白银市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白银市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市政办发〔2008〕137号
颁布日期:2008-08-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业灾害应急预案、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白银市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白银市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新修订的《白银市农业灾害应急预案》、《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白银市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新制定的《白银市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06年9月28日白银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白银市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市政发[2006]102号)、《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市政发[2006]104号)和《白银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市政发[2006]103号)同时废止。

二OO八年八月十八日

白银市农业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2.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3.预防、预警

4.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6.应急保障

7.附则

白银市农业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农业灾害救助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根据国家救灾工作方针,我市农业灾害救助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县乡分级负责和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参与,属地为主的原则。突出重点,按灾情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救助,重点解决好灾民的吃、穿、住、医及灾后重建工作。

坚持防抗救灾相结合,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原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农业灾害。

1.4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白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白银市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其组成人员是:

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牧局局长

成员:市农牧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召集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

⑵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的农业救灾救济工作;研究部署农业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督促检查救灾救济工作的落实情况。

⑶及时收集评估灾情。

⑷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⑸负责救灾款物的收集、调运、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⑹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市农牧局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⑴汇总、核查突发农业灾害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市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在指挥部决定启动市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后,牵头实施市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

⑵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召开市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议,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的具体工作。

⑶经常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

⑷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技术。

⑸负责向省农牧厅、财政厅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方案,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⑹根据指挥部安排,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农药、种子等抗灾救灾物资。

⑺了解和督导受灾县区和乡镇落实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措施。

⑻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⑼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开展防治技术培训与指导,抓好各项防治技术措施的落实。

2.3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农牧局:组织实施市农业灾害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农业抗灾救灾措施,及时发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报结果,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评估农业经济损失情况。

市民政局:负责安排农业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和缺粮户的口粮。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突发性农业灾害应急处理所需的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工作。监督管理农业救灾资金的使用,确保救灾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和作用。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指导灾区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市扶贫办:负责安排受灾贫困地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扶贫项目。

市水利局:负责发布水情、汛情信息,维修农业受灾地区水利设施,负责灾区人畜饮水安全。

市林业局:负责落实林业防灾救灾措施及遭受重大低温冻害后林业生产的恢复和灾区林木病虫害的防治。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运输工作,调度车辆,及时组织抢修被毁道路,保证公路畅通,评估道路交通设施损失。

市粮食局:组织、协调救灾粮的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化肥、农药、种子等农用生产物资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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