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铜仁地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铜仁地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铜署办发〔2007〕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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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3-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铜仁地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7〕38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2007年铜仁地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7年铜仁地区预防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整治危及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有效预防我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全省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安排部署及《铜仁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进一步提高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措施,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形式,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实行科学预防,联合执法,提高管理水平,严格纠正各种严重危及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尤其是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整治事故多发点路段和危险路段,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标
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0.61以内,年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1人内、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在5起内的控制考核指标,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预防措施
(一)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有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深入客运企业、客车站点和道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公路客运的行业主管部门每个月要对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发车站点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做好相关的记录,并不定期地对客运交通安全的重点检查和督促,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为进一步夯实事故预防基础,消除事故隐患,从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人、车、路、环境、管理”等各方面对影响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是对道路上的事故多发点路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找出影响突出问题,采取治本措施,切实加大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治理。安监、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结合全区道路安全隐患的实际,对存在的隐患路段立即进行排查治理,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2007年省级督办的重点危险路段的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道路的安全通行条件。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当地政府和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要采取增设警示标志标线等临时措施加强管控,加大动态监控力度,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二)排查、整治、消除客运企业和客车站点安全隐患
认真吸取2006年思南县“2·20”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加强对客运车辆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各客运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发挥好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三关一监督”制度,着力解决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好、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要以我区近年客运车辆特大交通事故为例,督促客运企业在今年3月底以前对所有从业人员,尤其是客运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不漏一车一人。运管、交警部门要对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进行抽查,并且要按照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交管局和运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抄告的通知》(黔公交[2007]001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抄告条件的要及时抄告、解聘和停业整顿,对安全意识淡薄、有严重超速、超员、超时违法行为或发生重(特)大事故负主要(同等)以上责任的客运车辆驾驶员,督促客运企业将他们从驾驶岗位上换下;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屡屡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
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加强对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特别是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的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退出道路运输市场,把查处的各项安全隐患全部消除;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客运企业所属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定期维护、检测情况及行车记录仪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技术状况的营运车辆,要强制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驾驶员素质教育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性工作,教育广大营运驾驶员不超员、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疲劳驾驶;对公安部门通报的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事故责任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坚决不允许其继续从事长途客运;进一步强化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严格按“五证一牌一单”的排班制度进行排发班,严禁售超员票、发超员车。要实行交通安全管理关口前移,监督和指导运输企业建立起内部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超员车辆不出站、带“病”车辆不上路、疲劳驾驶员不驾车。对不适应大客、中巴通行的公路,要及时调整运力。严格落实单程行驶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营运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规定,严禁22时至6时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上行驶。
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客运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力度,今年凡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直接监管人,要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强化县乡公路管理,防止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
我区由于受山区地形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公路等级低、坡陡、弯急、路窄、路况差是我区大部分县乡公路的特点。而且我区农村县乡公路交通管理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失管失控问题较为严重,在许多县、乡公路甚至是部分国、省道上,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乡镇政府管理乡镇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各县、市、特区政府要与辖区乡镇政府签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今年内全区各乡、镇政府都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把辖区内县乡道路交通安全和低速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并将二、三轮摩托车的上户率和驾驶证办证率达95%以上,与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和各村委会之间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4]12号)关于在乡镇聘用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干部、交通安全协管员、乡镇公安派出所、农机管理人员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消除县乡道路上低速汽车、拖拉机、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现象。乡镇政府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确、人员经费及预防事故工作经费不落实而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格路面管理,保持严管态势,严处交通违法
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本地交通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重处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路面行车秩序,要把客运车辆作为管理重点,将国、省干线公路、玉铜高等级公路以及客运交通流量大的县道作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战场,严肃查处客运车辆违法超员、超速、超车、疲劳、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严处一批,曝光一批,吊销一批,拘留一批”,决不姑息迁就。要从我区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继续保持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坚持做到人员不减、站点不撤、勤务不变、管理不松懈,要坚持对7座以上营运客运车辆逐车检查,详细登记核(实)载人数及通过时间,对客运车辆超员的,一律就地卸客转运;采取定点和巡逻的管控措施,对被检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超期未检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并抄告运管部门。对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要继续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通过发放安全行车警示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过境的外省籍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夯实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治本措施
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职责,不断加大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投入。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文化、民间团体、群众组织的作用,依托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宣传媒体,通过学校、社区、单位等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宣传、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制作一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交通安全的社会氛围。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推进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在车站等场所播放典型事故案例光盘等教育活动,依靠单位、学校等对所属人员尤其是驾驶员进行教育,使每一个驾驶员都能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并按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
(六)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进程
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及地直各工作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铜仁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中工作目标、安全工作责任、专项整治、安全学习、安全经费保障、交通应急处置、年度考核、奖惩办法等总体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该“暂行办法”中的各项基础工作,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进程,使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一)组织领导到位。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按照“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重在落实”的要求进行,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务必迅速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职责,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责任到位、对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工作开展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市、特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工作考评、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特区)、部门和单位要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从严查处。
(三)宣传力度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在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五进”活动的同时,大力开展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各客运企业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建立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较多的运输企业名单,并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方式,发动群众举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并将今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实施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地区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将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以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地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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