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文号:交水发〔2013〕93号
颁布日期:2013-0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

交水发〔2013〕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交人劳发〔2011〕337号)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交科技发〔2011〕175号)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3-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努力完成航道职工教育培训的各项任务,全面提高航道职工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建设现代化水路运输体系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交通运输部(章)

2013年1月29日

文档附件:

1.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3-2015年).doc

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2013-2015年)

为贯彻落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交人劳发〔2011〕337号)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交科技发〔2011〕175号)要求,提高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航道职工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为建设现代化水路运输体系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现状和需求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全国航道系统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践行“三个服务”理念,在航道管理、养护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1.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

全国航道系统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坚持普及性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开展了“职工培训春雨计划”、“菜单式选学模式”、“职工文化素质达标工程”等一系列多层次、多类型的教育培训活动,职工教育培训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培训时间明显增多。

2.教育培训效果明显提高。

全国航道系统紧紧围绕航道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积极开展职工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任职资格培训,着力提高职工综合素养,航道职工专业知识持续更新,技能水平不断提升,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才结构明显改善,高层次人才不断涌现,人才紧缺局面得到有效缓解,为航道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3.培训基础条件不断改善。

各级航道管理单位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改善职工培训教育基础条件。现拥有长江航道局职工教育培训中心、黑龙江航务管理局职工教育培训学校、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等多个培训机构,具有长河段航道、冰冻河段航道及运河航道维护治理专业培训特色,具备多项培训资质,教学总面积约6.1万平方米,专职教师300余人,新编培训教材30余种,推进了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发展。

4.教育培训机制日趋完善。

全国航道系统各单位基本健全了职工教育培训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安排专门部门专人负责职工教育工作,根据航道生产“点多线长”的特点,建立省(局)级、市(区域)级及航道站(班组)三级职工教育培训机制,推行职工教育培训目标考核责任制。借助社会资源,与高校开展合作,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基本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保证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5.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发展水平不平衡,航道职工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尚未建立,基础设施总体落后,不能进一步满足大规模、全领域、深层次、高质量的职工教育培训需求;二是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够强,不能完全适应基层一线职工履职能力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三是部分单位培训管理不够规范,培训方式比较单一,经费投入相对不足。

(二)发展需求。

《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大幅度提升国民继续教育率,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使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终身国民教育体系。201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十二五”期,要加快高等级航道建设,全面改善航道通航条件,推进干支联网工程,大力推进航道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提高航道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要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精湛、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职工队伍。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职工队伍素质、优化职工队伍结构,既是贯彻落实国家水运发展战略的具体措施,也是适应现代水路运输发展转型需要的重要途径。

目前,全国航道系统共有职工3.8万余人,承担着12.99万公里通航航道(含沿海航道6410公里)的建设和养护管理任务。在航道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航道职工对提升自身素质的愿望也更加迫切。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也是满足航道职工全面发展需要的具体举措。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加快水运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为目标,以加强航道管理与养护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培训理念,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机制,构建全覆盖、多层次、有特色的航道职工教育培训体系,为全国航道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

围绕现代水运发展转型,以提高航道公共服务能力和加快航道建设发展作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航道的发展目标来确定职工教育培训的任务,以航道的发展需要来制定职工教育培训政策措施,以航道的发展成果来检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成效。

(二)统筹规划、分级管理。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重点课题研究,制定相关标准,指导协调规划实施。各地航道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结合区域航道生产特点,制订本地区、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以人为本、更新理念。

遵循成人教育规律,充分尊重职工个人成长愿望,将航道发展需求和个人职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培训方式由传统封闭型向现代开放型转变,培训内容由单一技能型向综合全面型转变,培训效果由满足当前向终身受益转变,全面提升职工教育培训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四)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以提升航道养护管理等专业技能为基础,以满足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航道生产需求为重点,突出培训的行业特色。坚持学以致用,增强职工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因地制宜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和不同形式的教育培训,推动航道服务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管理手段由传统型向智能型转变,养护方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三、2013-2015年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目标

(一)培训规模。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加职工教育培训时间。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时间年平均不少于100学时,其他管理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时间年平均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达到90%以上,年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工勤技能人员接受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全国航道系统年职工培训面达到60%,到“十二五”期末职工培训面达到95%。

(二)培训资源。整合全国航道系统培训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现有航道培训机构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单位为依托,建立辐射全国的航道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和分中心,使培训资源分布合理,规模总体适当,能基本适应不同区域航道单位的培训需求,初步具备开展大规模、多专业、多层次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的条件。

(三)培训条件。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完备,教学设施得到较大幅度改善,初步建成航道职工远程教育培训平台。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聘用“双师型”专兼职教师达到500名,培训师资力量基本充足。初步完成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系列教材编写工作。

(四)培训管理。努力探索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充分调动学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体验式、案例式、启发式、开放式、直观式等教学方法得到广泛运用,大力推广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过程更加生动和便捷,培训资源的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培训吸引力明显增强。培训需求调查更加系统全面,培训项目设计更加科学,能够基本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级别、不同岗位干部职工的培训需求,培训过程控制更加严谨,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初步建立,培训信息汇总等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培训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五)培训实效。航道职工教育紧密结合航道养护、航道建设、信息技术和综合管理等实际需要,以满足山区、平原等不同区域,内河、沿海、运河、界河等不同类型的航道生产需求为重点,突出航道的专业特色。通过脱产培训、岗位培训和职工自学等有效措施,全国航道系统管理干部学习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明显增强,专业技术干部对先进航道科技成果吸纳、承接和转化应用能力大幅提升,一线职工的岗位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明显改善。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不同类型的教育培训。

1.航道管理与养护专业培训。

——开展《航道养护管理规定》、《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等规定规范培训;开展航道测量业务技术培训;开展《内河和沿海通航标准》宣贯培训等。

——开展《航标技术规范》宣贯培训及航标养护管理培训。

——开展船闸结构、船闸机械、船闸电气和船闸运行管理培训。

——组织航标养护、航道疏浚、航道测量船船员参加相关适任证书考证培训及知识更新培训。

2.信息技术专业培训。

——开展电子航道图系统研发、数据处理、系统维护和安全监控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外部终端用户操作使用培训。

——开展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培训。开展网络技术与信息安全培训,对各级网站建设、维护管理人员进行信息化前沿技术与电子政务系统实施、修订、维护技术培训。

3.航道建设专业培训。

——结合重大工程和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组织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研修班,重点加强航道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和培养。

——组织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工程造价和概预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船舶安全管理体系(ISM/NSM)等培训。

——组织航道疏浚和整治、生态环保施工和勘察测绘等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培训。

——组织施工员、安全员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组织潜水、爆破等特殊工种培训;协助做好行业相关执业资格培训。

4.综合管理和文化知识培训。

——组织航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执法礼仪、文书制作等培训。

——开展政治理论、现代经济、法律、管理、航道相关专业、公文写作知识和信息化知识等培训;开展人事、财务、审计等其他综合类管理相关专业法律法规、条例培训。

——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文明礼仪、历史文化等专题讲座。

——继续加强与相关高校合作,组织做好职工在职学历教育工作,重点组织港口航道工程、信息技术、工程测量等专业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工作。

(二)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设。

在长江航道局成立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建立北京、江苏、广东、黑龙江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分中心,根据培训工作需要,条件具备时增设其它分中心。

培训中心协助部制定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培训制度,组织编写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教材,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培训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信息汇总等工作。

培训中心及各分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发挥航道系统人力资源优势,逐步改善职工教育培训教学场所和生活设施,逐步完善实训设备和器材;同时,借助相关高等院校、干部管理学院等单位的学科和师资优势,整合培训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构建全覆盖、多层次、有特色的航道职工教育培训网络。

(三)提高培训师资力量水平。

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扩大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师资队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现有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知识更新教育力度。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建立“内训师”聘用制度,在行业内选聘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兼职培训教师。有针对性地选聘一批国内外专家学者、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客座培训师。分专业建立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师资库。建立专职教师和行业内兼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

(四)建设网络化教育培训平台。

依托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干部培训网络平台,建设航道职工远程教育培训平台,解决部分航道单位培训资源相对匮乏问题。建立集培训需求调查、培训设计、培训实施、培训考评、培训反馈一体化的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五)规范职工教育培训管理。

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制定职工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教育大纲编写工作,及时更新加强培训教材建设;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培训效果评估,提高培训质量。建立航道职工教育培训信息年度汇总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要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交科技发〔2012〕14号)相关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推进全国航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二)加大经费保障。

鼓励航道管理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向各级政府争取职工教育培训资金投入,按照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教育经费。职工教育要向基层一线倾斜,保证不少于经费总额的60%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加强培训资金使用效果评估,不断提高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倡导“学习出生产力”、“培训终身受益”的理念,加大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表彰教育培训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成果,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推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四)扩大交流合作。

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优势,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培养。发挥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航道分会、交通教育研究会(航道)职工分会等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全国航道系统教育合作和交流,开展培训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定期组织全国航道系统各单位交流培训经验、分享教育成果,开展送教上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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