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
| 颁布单位: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等 | 文号:商产发[2012]318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
商产发[2012]318号
为进一步转变汽车和摩托车出口发展方式,提高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依据《对外贸易法》、《海关法》、《商检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认证认可条例》,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决定对汽车和摩托车(含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产品目录见附件1、2)生产企业实行出口资质管理,对出口经营企业实行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管理,并对生产企业授权实行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出口资质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具备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二)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三)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国家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或相关国际认证。
(四)全地形车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相关国际认证。
(五)所有产品类别的生产企业须具备与出口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
二、分类管理
(一)自2013年起,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依据对生产企业上报的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审核情况、企业出口规模,对生产企业出口授权实行分类管理。
符合出口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所属企业分类,授权一定数量的出口经营企业(含企业集团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出口本企业的产品;双方须在授权约定中对出口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连带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二)2013年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标准。
1、汽车生产企业。
一类企业(可授权出口经营企业7家):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达到50个;且年出口(2011年出口量或以2012年上半年所折算的全年出口量,下同)达到10000辆的乘用车、载货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年出口达到2000辆的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
二类企业(可授权出口经营企业5家):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达到10个;且年出口达到2000辆的乘用车生产企业、年出口达到1000辆的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年出口达到5000辆的载货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
三类企业(可授权出口经营企业3家):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达到5个;且年出口达到500辆的乘用车生产企业、年出口达到200辆的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年出口达到1000辆的载货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
四类企业(可授权出口经营企业1家):不满足第一、二、三类企业要求,但建有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汽车生产企业。
五类企业(仅限自营出口):未建有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汽车生产企业。
2、摩托车(含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生产企业。
一类企业(可授权5家出口经营企业):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达到10个,且年出口达到100000辆的摩托车和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生产企业;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达到5个、且年出口达到10000辆的全地形车生产企业。
二类企业(可授权3家出口经营企业):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达到5个,且年出口达到10000辆的摩托车和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生产企业;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达到3个,且年出口达到5000辆的全地形车生产企业。
三类企业(可授权1家出口经营企业):不满足第一、二类企业要求,但建有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摩托车生产企业。
四类企业(仅限自营出口):未建有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摩托车生产企业。
对于同时生产多种汽车或摩托车车型的企业,以其可授权出口经营企业最多的汽车或摩托车车型为参照标准,确定其所属企业分类。
(三)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依据出口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分类管理标准。2014年起,未建有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生产企业不得授权或自营出口。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须于每年9月10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3、4)、海关报关单复印件等出口证明材料、企业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总体建设及变动情况,报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机电办)。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机电办)对企业材料进行初核并征求当地海关意见后,将相关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5、6)于9月30日前报至商务部(产业司)。
(三)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于每年10月公示下一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并于12月正式发布。
四、资质管理的执行
(一)每年12月15日起,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发证机构凭《名单》开始发放下一年度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适用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边境贸易、捐赠方式出口的汽车和摩托车。
(二)企业持合同、出口许可证等必要凭证和批准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口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应在生产地检验,并通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工作的检查。
进口国对汽车和摩托车产品有准入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所出口产品符合相应准入要求的证明;进口国准入法律法规不明确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质检总局指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实施检验。
(三)企业持出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
(四)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根据出口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经营情况、《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情况、出口产品日常检验和监管情况、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适时提出预警,并动态调整《名单》。
(五)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况可对其进行通报、警告、暂停或取消从事汽车或摩托车出口资格。
1、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的;
2、其产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
3、伪造生产企业授权证明的;
4、出口非自产或非授权企业产品的;
5、出口产品在国外有重大质量事件并对我国出口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6、有其他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和不诚信行为的。
(六)出口企业可向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举报违法违规企业。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为鼓励发展与边境接壤国家的贸易,边境地区有关省、自治区可推荐当地1-2家有实力的出口经营企业,明确与重点生产企业(一类和二类生产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和目标出口市场后申报,此类授权不受生产企业出口授权数量限制,但生产企业在同一目标市场不得重复进行此类授权。每年申报时,当地管理部门须同时报送上一年度所推荐的出口经营企业的出口经营情况。
(二)企业以工程承包方式出口汽车和摩托车,须凭中标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领出口许可证;企业出口非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汽车、摩托车,须凭进口海关单据和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
摩托车发动机和车架出口经营企业须凭具有出口资质的摩托车生产企业提供的证明(格式见附件7)申领出口许可证。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06]62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机电发[2005]699号)和《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商机电发[2006]44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汽车产品目录
2.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摩托车产品目录
3.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表
4.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表
5.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申请汇总表
6.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申请汇总表
7.摩托车发动机和车架出口证明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e/201209/20120908326653.html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2012年9月6日
附件1
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汽车产品目录
产品类别海关编码名称
大中型客车87021091003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柴油型,指装有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30座及以上的客运车)
870210920120≤座≤23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客车
870210929024≤座≤29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客车
870210930010≤座≤19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客车
87029010003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其他型,指装有其他发动机的30座及以上的客运车)
870290200120≤座≤23装有非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客车
870290209024≤座≤29装有非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客车
870290300010≤座≤19装有非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客车
8706003000大型客车底盘(装有发动机的)
乘用车轿车8703213001排气量≤1升的装有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小轿车
8703213090排气量≤1升的装有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2230011<排量≤1.5升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2230901<排量≤1.5升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2341011.5<排量≤2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2341901.5<排量≤2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2351012<排量≤2.5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2351902<排量≤2.5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236101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236190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241101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241190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242101排气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242190排气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311101排气量≤1升的装有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311190排气量≤1升的装有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3121011升<排气量≤1.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3121901升<排气量≤1.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3211011.5<排量≤2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3211901.5<排量≤2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3221012<排量≤2.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3221902<排量≤2.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331101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331190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332101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332190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8703336101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
8703336190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轿车的成套散件
乘用车(不含轿车)8703214001排量≤1升的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越野车(4轮驱动)
8703214090排量≤1升的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越野车(4轮驱动)的成套散件
8703215001排量≤1升的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小客车(9座及以下)
8703215090排量≤1升的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及以下)
8703219001排量≤1升的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车辆
8703219090排量≤1升的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2240011<排量≤1.5升带点燃往复活塞内燃发动机四轮驱动越野车
87032240901<排量≤1.5升带点燃往复活塞内燃发动机四轮驱动越野车的成套散件
87032250011<排量≤1.5升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
87032250901<排量≤1.5升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
87032290011<排量≤1.5升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其他车
87032290901<排量≤1.5升带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其他车的成套散件
87032342011.5<排量≤2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87032342901.5<排量≤2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的成套散件(4轮驱动)
87032343011.5<排量≤2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87032343901.5<排量≤2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及以下的)
87032349011.5<排量≤2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2349901.5<排量≤2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2352012<排量≤2.5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87032352902<排量≤2.5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的成套散件(4轮驱动)
87032353012<排量≤2.5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87032353902<排量≤2.5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及以下的)
87032359012<排量≤2.5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2359902<排量≤2.5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236201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8703236290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的成套散件(4轮驱动)
8703236301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8703236390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及以下的)
8703236901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236902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非4轮驱动越野车
8703236991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非4轮驱动越野车成套散件
87032369992.5<排量≤3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241201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8703241290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的成套散件(4轮驱动)
8703241301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8703241390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及以下的)
8703241901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241902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非4轮驱动越野车
8703241991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非4轮驱动越野车成套散件
87032419993<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242201排气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8703242290排气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的成套散件(4轮驱动)
8703242301排气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8703242390排气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及以下的)
8703242901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242902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非4轮驱动越野车
8703242991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非4轮驱动越野车成套散件
8703242999排量>4升装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311901排量≤1升的装有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311990排量≤1升的装有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3122011升<排气量≤1.5升装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87033122901升<排气量≤1.5升装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的成套散件(4轮驱动)
87033123011升<排气量≤1.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87033123901升<排气量≤1.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及以下的)
87033129011升<排量≤1.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3129901升<排量≤1.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3212011.5<排量≤2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87033212901.5<排量≤2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的成套散件(4轮驱动)
87033213011.5<排量≤2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87033213901.5<排量≤2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及以下的)
87033219011.5<排量≤2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3219901.5<排量≤2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3222012<排量≤2.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87033222902<排量≤2.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的成套散件(4轮驱动)
87033223012<排量≤2.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87033223902<排量≤2.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及以下的)
87033229012<排量≤2.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3229902<排量≤2.5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331201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8703331290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的成套散件(4轮驱动)
8703331301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8703331390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及以下的)
8703331901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331902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非4轮驱动越野车
8703331991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非4轮驱动越野车成套散件
87033319992.5<排量≤3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332201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8703332290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的成套散件(4轮驱动)
8703332301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8703332390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及以下的)
8703332901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332902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非4轮驱动越野车
8703332991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非4轮驱动越野车成套散件
87033329993<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336201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4轮驱动)
8703336290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越野车的成套散件(4轮驱动)
8703336301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9座及以下的)
8703336390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客车的成套散件(9座及以下的)
8703336901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其他载人车辆
8703336902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非4轮驱动越野车
8703336991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非4轮驱动越野车成套散件
8703336999排量>4升装压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其他载人车辆的成套散件
8703900001其他型排气量≤1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900002其他型1.5升<排气量≤2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900003其他型2升<排气量≤2.5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900004其他型2.5升<排气量≤3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900005其他型3升<排气量≤4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900006其他型排气量>4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900007其他型1升<排气量≤1.5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8703900014其他型2.5升<排气量≤3升的小轿车、越野车
8703900015其他型3升<排气量≤4升的小轿车、越野车
8703900016其他型排气量>4升的小轿车、越野车
载货车、低速汽车8704210000柴油型其他小型货车(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型指车辆总重量≤5吨)
8704223000柴油型其他中型货车(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中型指5<车辆总重量<14吨)
8704224000柴油型其他重型货车(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重型指14≤车辆总重≤20吨)
8704230001固井水泥车、压裂车、混砂车底盘(车辆总重量>35吨,装驾驶室)
8704230002起重≥55吨汽车起重机用底盘(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8704230003车辆总重量≥31吨清障车专用底盘
8704230090柴油型的其他超重型货车(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超重型指车辆总重量>20吨)
8704310000总重量≤5吨的其他货车(汽油型,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87043230005吨<总重量≤8吨的其他货车(汽油型,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8704324000总重量>8吨的其他货车(汽油型,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8704900000装有其他发动机的货车
8706002100车辆总重量≥14吨的货车底盘(装有发动机的)
8706002200车辆总重量<14吨的货车底盘(装有发动机的)
8706009000其他机动车辆底盘(装有发动机的,编号8701,8703和8705所列车辆用)
8701200000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
附件2
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摩托车产品目录
产品类别海关编码名称
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8711100010微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微马力指排气量=50cc)
8711201000小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马力指50cc<排气量≤100cc)
8711202000小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马力指100cc<排气量≤125cc)
8711203000小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马力指125cc<排气量≤150cc)
8711204000小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马力指150cc<排气量≤200cc)
8711205000小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小马力指200cc<排气量≤250cc)
8711301000小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250cc<排气量≤400cc)
8711302000小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400cc<排气量≤500cc)
8711400000500<排量≤800毫升装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
8711500000800毫升<排量装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
全地形车8703101100全地形车
摩托车发动机和车架8407310000排气量≤50cc往复式活塞引擎(87章所列车辆用的点燃往复式活塞发动机,不超过50cc)
840732000050cc<排气量≤250cc往复式活塞引擎(第87章所列车辆用的点燃往复式活塞发动机)
8714190010摩托车架
附件3
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申报类别
(包括:乘用车(不含轿车)、轿车、大中型客车、载货车、低速汽车)
企业海关注册编码
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是否具有底盘生产资格
企业性质
(国有、民营、合资、外商独资)
上年度出口情况出口数量、金额及增长率
其中:自营出口数量及金额代理出口数量及金额
拥有哪些在国外注册的自主品牌
自主品牌出口比例
下一年度授权出口经营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海关
注册编码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1
2
3
4
5
6
7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企业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4
符合申领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
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申请类别
(包括: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
企业海关注册编码
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企业性质
(国有、民营、合资、外商独资)
上年度出口情况出口数量、金额及增长率
其中:自营出口数量及金额代理出口数量及金额
拥有哪些在国外注册的自主品牌
自主品牌出口比例
下一年度授权出口经营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海关
注册编码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1
2
3
4
5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企业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5
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电办名称及盖章:
序号生产企业授权出口经营企业
名称企业海关注册编码进出口经营权代码申报类别名称企业海关注册编码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地方机电办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6
符合申领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生产企业申请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电办名称及盖章:
序号生产企业授权出口经营企业
名称企业海关注册编码进出口经营权代码申报类别名称企业海关注册编码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地方机电办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7
摩托车发动机和车架出口证明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单位(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出口的摩托车发动机/车架(型号)质量可靠,同意出口。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年月日
出口国家和地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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