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和调整200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等文号:公告2009年第65号
颁布日期:2009-09-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新增和调整200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根据《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机电发[2005]69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商机电发[2006]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针对企业申报情况,我们对2009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目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13号公告)进行了适当调整,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新增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http://cys.mofcom.gov.cn/accessory/200909/1253184908698.doc

2.调整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http://cys.mofcom.gov.cn/accessory/200909/1253184939090.doc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认监委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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