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用起重运输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2个甲级机构资质变更增项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用起重运输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2个甲级机构资质变更增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文号:安监总规划函〔2010〕172号 ---|--- 颁布日期:2010-10-09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用起重运输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2个甲级机构资质变更增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文号:安监总规划函〔2010〕1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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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0-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用起重运输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2个甲级机构资质变更增项的通知
安监总规划函〔2010〕17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安监总规划〔2007〕28号)的有关规定,经相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初审、专家评审、综合审查,决定批准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用起重运输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2个甲级机构资质变更/增项。
附件:
1.通过变更/增项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机构名单
2.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
3.批准的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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