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法国阿海珐公司48Y天然六氟化铀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通知
关于批准法国阿海珐公司48Y天然六氟化铀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批准法国阿海珐公司48Y天然六氟化铀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4]257号
法国阿海珐公司:
你公司《ApplicationforTransportationandUseof48YNaturalUraniumHexafluoride(UF6)ShippingContainerwithinChineseTerritory》(关于48Y天然六氟化铀运输容器入境运输使用申请)收悉。
你公司48Y天然六氟化铀运输容器已取得英国(设计批准编号分别为GB/3570/H(U)-96和GB/3572/H(U)-96(带残料))及美国(设计批准编号分别为USA/0679/H(U)-96和USA/0681/H(U)-96(带残料))设计许可。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核查了48Y天然六氟化铀运输容器在原设计批准国取证的相关资料,认为该运输容器的设计标准和我国相关标准一致,满足我国相关标准有关H(U)型运输容器设计的基本要求。批复如下:
一、同意48Y天然六氟化铀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使用,设计批准编号为CN/047/H(U)-96(NNSA),带残料48Y天然六氟化铀运输容器设计批准编号为CN/048/H(U)-96(NNSA),允许入境的运输容器编码见附件。该设计批准编号和运输容器编码仅限于在中国境内运输时使用。
二、运输容器的使用应满足原设计批准中相应的限值和条件要求。
三、本批准有效期至2019年10月31日。运输容器原设计批准是本批准的前提,你公司应保持原设计批准有效,如原设计批准失效,本批准自动失效。
附件:48Y天然六氟化铀运输容器编码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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