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对部分省市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专题调研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文号:人口办厅〔2012〕13号
颁布日期:2012-03-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对部分省市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专题调研的通知

人口办厅〔2012〕13号

吉林、上海、河南、重庆、陕西等(省、市)人口计生委:

“阳光计生行动”自2008年在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以来,产生了重要影响,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将“阳光计生行动”作为2012年巡视工作的重点调研专题,拟从3月份开始,对吉林、上海、河南、重庆、陕西等五省市“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请各地按照《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专题调研方案》(见附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力求使专题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国家人口计生委巡视组办公室宋建平罗锋

联系电话:010-62030785/86

附件:《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专题调研的方案》

http://www.chinapop.gov.cn/xxgk/tzgg/201203/t20120314_384123.html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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