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杂项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举办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杂项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3]939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进一步提高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水平,不断加强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定于近期举办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杂项鉴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11月25日报到。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安徽省人大会议中心(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屯溪路427号)

三、培训内容

杂项类文物鉴定

四、培训对象

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专职人员及拟调入当地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其他国有文博机构专业人员。

五、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培训名额

请相关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参加培训,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名。

报名表请于11月18日前传真至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

联系方式:

周君生010-56792090

张耕0551-62823391;18255177911(合肥)

郑道春0551-62826619;18919662797(合肥)

传真:010-56792090

附件: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杂项鉴定培训班报名表

http://www.sach.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tz131021101.doc

国家文物局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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