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澳门举办“中国茶文化文献展”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9-0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赴澳门举办“中国茶文化文献展”的批复

文物办函〔2009〕169号

北京大学:

你校《关于北京大学图书馆赴澳门合办“中国茶文化文献展”的请示》(北大港〔2008〕3013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应澳门特别行政区民政总署的邀请,于2009年4月9日至8月9日赴澳门举办“中国茶文化文献展”,并同意该展的协议书(草案)、展品目录及估价。

二、同意你校提供文物展品31件(册)。文物展品务必于展览结束后安全返回境内。

三、同意你校届时组派4人赴澳门参加该展的开幕活动和进行布、撤展工作。

四、相关展览费用以及赴澳门人员的有关费用由邀请方负担。

请认真做好展览的组织工作以及赴澳门人员的审查和纪律教育工作,确保展品、人员安全。展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展览总结、文物出境展览结项备案表及展览音像资料。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延伸阅读

无证酒驾处罚标准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