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文物运输包装规范》等4项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文物运输包装规范》等4项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2-26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举办《文物运输包装规范》等4项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3〕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
关于举办《文物运输包装规范》等4项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举办《文物运输包装规范》等4项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3〕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实施工作,逐步规范馆藏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经研究,我局将举办《文物运输包装规范》等4项标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文物运输包装规范》国家标准、《馆藏文物登录规范》《馆藏文物出入库规范》《馆藏文物展览点交规范》等3项行业标准,以及博物馆学和藏品管理基础知识。(培训班日程见附件1)。
培训方式采用授课与现场实践相结合,培训期间进行标准理论与实践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国家一级博物馆、省级博物馆和珍贵馆藏文物较多的国有收藏机构的业务骨干,本职工作与培训内容紧密相关。
本次培训班计划培训人员100人。
三、培训组织
此次培训班由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承办。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12日,5月6日全天报到。
培训及报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中科院授时中心客座公寓(骊天酒店)。
五、培训费用
学员食宿费及相关培训费用由国家文物局承担。
六、其它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4月19日前传真至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二)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自理。
七、联系方式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联系人:兰德省王婷王艳华
电话:029-813991078139911313572541575
传真:029-83912829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培训班日程
2.培训班参加人员回执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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