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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和放开部分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邮政局 | 文号:国邮办发〔2015〕8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和放开部分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通知
国邮办发〔20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和放开部分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涉及放开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等相关事项。现将《通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合本地区价格主管部门梳理当地现有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情况,配合做好《通知》的宣贯工作。本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放开邮政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文件的,要做好文件收集整理,并将相关文件及时寄送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汇总。
二、加强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采取专项调研、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跟踪了解邮政企业对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调整情况。对于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而设项收费、对同一服务内容重复设项收费、未明码标价、未按公示内容提供服务等不符合《通知》有关要求的行为,要及时通报本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
三、及时向本地区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传达文件内容,指导申诉中心对用户反映的有关延伸服务收费问题按照文件精神进行宣讲。同时,对因延伸服务收费争议造成的申诉案件数量进行专项统计。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和放开部分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通知
http://xxgk.spb.gov.cn/MLXXXQ.html?GUID=10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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