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4年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4年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文号:交函水[2014]262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4年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
为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发展秩序,更好地促进水运发展,部决定开展2014年全国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强化规章制度刚性运行,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水运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市场履约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水运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二、检查方式
2014年水运建设市场检查按部级抽查、省级检查和部属单位检查开展。
(一)部级抽查。在省级检查和部属单位检查的基础上,部将组织对部分省市水运建设市场的抽查和部属单位建设项目的抽查。
(二)省级检查。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并在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检查。
(三)部属单位检查。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组织开展本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或建设市场检查工作,并在所属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本系统检查工作。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等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建设项目自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部级抽查将在被抽查省市或部属单位中选取2~3个建设项目作为检查载体,省级检查和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检查应选取4~5个建设项目作为检查载体,水运建设项目较少的省市可选取1~3个建设项目作为检查载体,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对在建项目全覆盖自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水运基建管理职能履行情况。
1.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2.基建程序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港口码头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行为等;
3.水运建设市场监管情况;
4.招投标监管情况,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情况;
5.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6.2013年各级水运建设市场检查书面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项目参建单位依法建设和履约情况。
1.从业单位执行水运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主要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公众利益等方面;
2.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合同履行、廉政建设及信用信息填报等情况;
3.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履约情况。重点检查设计变更和监理、施工单位主要人员履约、现场履职、现场管理等情况;
4.质量、安全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措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等情况;
5.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招标备案、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检查时间。
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等自2014年6月至10月开展检查或自查工作。部级抽查的省市、单位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1.接受部级抽查的省市和单位应在收到部级抽查通知后及时将《水运建设市场检查表》(可在部网站下载)中的表1、表2按要求填写后,报部水运局。填报项目为沿海在建的5万吨级以上码头及航道项目、内河在建的1000吨级以上码头与500吨级以上航道项目、在建航电枢纽项目。表3-表8由建设单位填写,表9-表12由检查组组织填写。
2.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布置开展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检查通知和有关检查方案应同时抄送部水运局;2014年11月底前,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应将检查报告(含所抽查项目的《水运建设市场检查表》)报送部水运局,检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本省(区、市)或本系统水运建设市场总体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情况、2013年各级水运建设市场检查书面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抽查项目实施情况、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意见及建议等。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应将自查报告(含《水运建设市场检查表》)报送部水运局,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情况、2013年自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本次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意见及建议等。
3.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所管辖范围内通报检查情况,部将在行业内通报全国水运建设市场检查情况。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将从业单位有关信用信息录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着力推进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市场环境。
4.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2014年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对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并建立重大问题检查回访制度。检查组应依据有关法规,按照检查要求,组织专家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确保检查工作廉洁、公正、透明。
部检查工作联系人:郭青松部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010-65292654,65292653(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交通运输部(章)
2014年4月22日
附件
水运建设市场检查表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检查表由建设单位和检查组分别填写。
2.表1、表2由接受检查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部属单位填写,表2填写各项目自开工以来接受有关部门检查的情况。
3.表3-表8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在被检查时交给检查组。
4.表9-表12由检查组检查时组织填写。
5.表1中“工程类别”指航道、港口、航运枢纽、支持系统等建设工程项目类别;基本建设程序项按实际情况填写。
6.表3、表6中标虚线项可不填。
7.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及其所属单位开展检查可直接使用以上表格,也可结合实际对表格做适当增减或对表格中的内容做适当调整。
表1水运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一
项目名称
二
建设规模及标准
工程类别
三
初设批准总概算
初设批复工期
实际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四
主要建设内容
五
基本建设程序
(批复文号及日期)
项目建议书批复
可行性研究批复
初步设计批复
施工图设计审批
重大设计变更批复
专项许可(环保、防洪、安全、卫生、征地等)
开工备案
其他
六
工程建设
主要形象进度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
八
有关建议
填表人:年月日
表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管理机构
行业监管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检查单位
发现的主要问题
是否有通报
(如有,请注明文号)
填表人:年月日
单位:(盖章)
表3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表
机构/人员配备
姓名
职称
相关工作经历
部门人数
备注
项目负责人
-——-
现场管理责任人
安全责任人
质量责任人
财务责任人
统计责任人
档案责任人
填表人:年月日
单位:(盖章)
表4项目施工标段划分表
项目名称:
标段号/标段名称
承包单位
承担标段主要建设内容
合同价
监理单位
填表人:年月日
单位:(盖章)
表5设计单位履约和设计质量情况检查表
设计单位:
投标文件承诺/合同文件约定
实际投入
备注
姓名
职称/专业
职务
姓名
职称/专业
职务
单位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设计代表
变更情况
申报(监理初审)
审批
备注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平均周期
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说明
填报人:年月日
建设单位:(盖章)
表6施工单位履约情况检查表
施工单位:
投标文件承诺/合同文件约定
实际投入
是否办理审批手续
备注
姓名
职称/专业
证号/颁发部门
姓名
职称/专业
证号/颁发部门
人员履约
项目经理
技术责任人
-—
-—
施工负责人
-—-
-—-
质检责任人
-—-
-—-
安全责任人
试验检测工程师
计划责任人
-—-
-—
财务责任人
档案负责人
-—-
-—-
变更比例%
合同履约分包
分包人
工程项目
工作量
占合同比例
完成情况
小计
填报人:年月日
建设单位:(盖章)
表7监理单位履约情况检查表
监理单位:
投标文件承诺/合同文件约定
实际投入
是否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备注
姓名
职称及监理专业
证号/
颁发部门
姓名
职称及
监理专业
证号/
颁发部门
总监
副总监/总监代表
专业监理
变更比例%
填报人:年月日
建设单位:(盖章)
表8工程实体质量与现场安全管理
历次检查表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组织单位
发现的主要问题
整改要求和落实情况
填报人:年月日
单位:(盖章)
表9建设管理工作评价表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
序号
检查
评价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项目建议书批复
未按程序报批或越级审批
每缺一项
扣1分,
直至得0分。
10
可行性研究批复
初步设计批复
施工图设计批复
重大设计变更批复
环评、防洪、安全、卫生、征地等专项许可
海域使用批复
开工备案
二
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设计单位
未按规定进行
招投标
每缺一项
扣1分,
直至得0分。
10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未落实质量与安全责任
未按批准规模、标准建设
其他方面未执行有关法规的
三
履约情况
业主支付工程款及设计、监理费用,每欠一个单位扣2分,人员、设备到位情况视情节轻重扣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扣2分,直至得0分。
10
四
工期控制
按合同工期每拖延一个月扣1分,随意提前工期扣2-3分。
10
五
投资控制
非特殊原因未完成年度计划扣1-5分,投资控制不力超概算扣1-5分。
10
六
安全生产
每发生一起特大安全事故扣10分,每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2分。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以及其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扣1-2分。
15
七
工程质量
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扣8分,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瞒报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扣8分,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未落实扣2分,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扣2分,发生的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建设扣5分。
25
八
廉政建设
措施不健全扣2分,因不廉政被处分每人次扣5分。未签订廉政合同扣3分,直至0分。
10
合计
100
注:本表由检查组成员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每项对应应得分扣完为止。
检查组成员(签字):
表10设计工作评价表
项目名称:设计单位:
序号
项目
评定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设计方案
总体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存在不足扣2-10分;
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每一个问题扣2-5分。
20
二
设计文件
未按编制规定编制扣2-10分;
错、漏、碰严重的扣10分,一般扣2-5分;
设计造成质量事故,重大事故每起扣30分,一般事故每起扣2-10分;
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的变化,每增加合同价的1%扣2分。
30
三
设计服务
未按合同派驻设计代表每缺1人或1人不称职扣1-5分;
服务不及时扣2-5分。
20
四
设计变更
不严格按程序办理变更设计,每次扣3-5分,严重违规者得0分。
15
五
廉政建设
措施不健全扣1分,因不廉政被清退或处分每人次扣2分,有被起诉的,每人次扣5分。
15
合计
100
注:本表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检查时分别评价,不向被评价单位公开,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评价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提交检查组。每项对应应得分扣完为止。
表11监理工作评价表
项目名称(或监理标段):监理单位:
序号
项目
评定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人员与制度
监理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扣1-5分;
监理人员未按合同进场扣1-5分;
监理人员被清退每人次扣2分;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责任不明确,或落实不到位扣3-5分。
15
二
质量控制
独立抽检频率不到10%或资料造假扣10-20分,不到20%扣1-5分;
工地巡查、重要工序旁站不足扣2-5分;
资料签认不规范扣1-3分。
20
三
设备配置
试验仪器按合同要求配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满足工作需要,否则扣5-10分。
10
四
投资控制
根据计量支付工作情况酌情扣分,一次不规范扣1分。
10
五
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不符合编制要求的,每缺一项扣5分。
15
六
监理日志
监理日记不完整的,每次扣2分;
有错漏的,每次扣2分,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分;严重者此项得0分。
15
七
监理资料
不符合交工、竣工验收要求的扣1-5分
5
八
廉政建设
措施不健全扣2分,因不廉政被清退或处分每人次扣5分,有被起诉的,每人次扣10分。
10
合计
100
注:本表由建设、施工单位在检查时分别评价,不向被评价单位公开,取建设、施工单位评价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提交检查组;每项对应应得分扣完为止。
表12工程施工管理评价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编号:施工单位:
序号
项目
评定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进度管理
每拖延一个月扣2分;
生产组织不均衡扣1分。
10
二
履约情况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每更换1人次或1人不称职扣2分,专业工程师每更换1人次扣1分;
主要机械不足或性能不良扣1分,进场不及时或未经许可撤离,扣0.5分;
试验室达不到要求扣2-5分;
有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劳务人员工资的,扣2-5分。
10
三
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与完工工程不符每处扣1分;
施工原始记录、自检资料不齐全扣2-4分;
资料的真实可信度有问题扣2-4分。
5
四
安全生产
每发生一起特大或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2分。
5
五
文明施工
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2分;
文明工地建设差扣2-3分;
破坏环境和乱占土地,扣3-5分。
5
六
廉政建设
措施不健全扣1分,因不廉政被清退或处分每人次扣2分,有被起诉的,每人次扣5分。
5
七
质量管理
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扣8分,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瞒报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扣8分,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未落实扣2分,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扣2分,发生的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建设扣5分。
60
合计
100
注:本表由建设、监理单位在检查时分别评价,不向被评价单位公开,取建设、监理单位评价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提交检查组;每项对应应得分扣完为止。
水运建设市场检查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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