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暨全国海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0-10-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召开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暨全国海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中国海员建设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和海事工作,部决定召开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暨全国海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1月8日上午09:00时

二、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部机关5楼第五会议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及直属海事局的视频点均设分会场。

三、会议议程

(一)李盛霖部长作重要讲话。

(二)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陈爱平作海事工作部署。

(三)四家单位代表发言:

1.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贵州省地方海事局;

3.江苏省运输管理局;

4.上海海事局。

(四)冯正霖副部长作总结讲话。

四、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徐祖远副部长,刘功臣安全总监,部机关各司局及部属在京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中远、中外运长航、中交建设集团的主管安全领导及部门负责人1人,招商局集团驻京办事处、中国海员建设工会的负责人。

(二)分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大连海事大学,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部直属海事局、救助局、打捞局、飞行队,各地方海事局的主要领导,中海集团的主管安全领导,以及上述单位所属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无视频点的京外部属单位、中海集团请到长航局、珠航局或直属海事局视频点参加会议。)

(三)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将视频连接到下一级单位,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有关事项联系人:部安监司宋佳森电话010-65292133;部海事局白宇明电话010-65292457。

五、会议技术要求

(一)联调时间:11月5日14:00时开始。

(二)联调时,各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应服从部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指挥,逐项检查系统状况。系统调试完毕后,不得随意搬移设备或改变系统有关参数。

(三)会议开始前1小时,各分会场系统管理员应提前开始准备,并坚守岗位,确保电话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四)系统调试和直播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部通信信息中心。

联系人曹光;联系电话010-65292335,现场调试联系电话010-65292541。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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