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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歌唱家玛丽斯·皮特森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歌唱家玛丽斯·皮特森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3〕19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3〕18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音乐厅邀请德国歌手玛丽斯·皮特森等5人(德国MARLISPETERSEN、DOMINIKWORTIG、CHRISTAMAYER,奥地利CHRISTOPHBERNER,英国KONRADJARNOT),于2013年3月22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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