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滁政秘〔2015〕123号
颁布日期:2015-1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注重突出重点、兼顾全面、超前谋划、落实责任,工作协调推进坚实有力,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了新成效。为鼓励和推动民生工作深入开展,经考核,市政府决定授予天长市等8家单位“2014年度县(市、区)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民政局等12家单位“2014年度市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委宣传部等7家单位“2014年度市直民生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天长市民生办等8家单位“2014年度县(市、区)民生办优秀组织奖”。

希望考核先进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民生工程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标杆,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理念,加强组织推进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2015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突破。

附件:2014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

2014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

一、2014年度县(市、区)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单位

一等奖:天长市、全椒县、定远县、琅琊区、明光市

二等奖:南谯区、来安县、凤阳县

二、2014年度市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单位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房产局、市计生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三、2014年度市直民生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效能办)、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民生办、国元农业保险滁州分公司

四、2014年县(市、区)民生办优秀组织奖

天长市民生办、全椒县民生办、定远县民生办、琅琊区民生办、明光市民生办、南谯区民生办、来安县民生办、凤阳县民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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