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滁政秘【2014】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推进民生工程过程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超前谋划、突出重点、严明责任、务求实效,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力推动了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定远县等8家单位“2013年度县(市、区)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人社局等13家单位“2013年度市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委宣传部等6家单位“2013年度市直民生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民生办等6家单位“2013年度县(市、区)民生办优秀组织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再上新台阶。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标杆,树立民生优先理念,加大组织推进力度,确保2014年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水平,为推动滁州的创新、绿色、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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