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201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滁州市201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滁州市201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皖监明电〔2012〕6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滁州市201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检查方案
为确保201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检查的顺利进行,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皖监明电〔2012〕6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市及县(市、区)政府所属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处罚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今年重点检查对象是市及县(市、区)教育、司法、人社、房产、建设、卫生、人口计生及其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同时检查2011年度重点检查的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地税、安监、旅游部门工作整改情况。
二、检查内容
2011年7月1日以来,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和依据合法情况。
1.是否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2.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
3.委托行政处罚是否依法向政府法制机构报送备案;
4.实施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实施机关、条件、幅度等实体内容的规定;
5.制定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公开并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备案审查。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情况。
1.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听证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2.建立行政处罚案卷制度以及细化量化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执法情况;
2.对行政执法人员以及下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情况。
(四)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包括重大案件审理制度等。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情况。
(六)加强行政处罚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建设等情况。
三、检查步骤和方法
(一)自查阶段(2012年5月底前完成)
市政府所属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单位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5月31日前书面报送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进行自查。
(二)督查阶段(2012年6月20日前完成)
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有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自查工作进行督查。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从被检查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有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县(市、区)自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教育、司法、人社、房产、建设、卫生、人口计生及其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同时,对上年度重点检查的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地税、安全监管、旅游部门工作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为听取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对2011年7月1日至督查时所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随机选择3卷进行检查。督查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1.听取县(市、区)政府开展自查情况的汇报。主要汇报内容为县(市、区)政府近年来加强行政处罚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建设等情况,特别是自从2009年开展集中检查以来,各单位规范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取得的成效。
2.听取教育、司法、人社、房产、建设、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开展自查情况的汇报。
3.对上述单位2011年7月1日至督查时所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随机抽查6卷,并逐卷填写《2012年度行政处罚案卷检查情况登记表》、《2012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统计表》。
4.向有关机关了解上述部门2011年7月1日以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投诉的基本情况;
5.电话回访当事人等;
6.督查组对督查情况进行分析、归纳、汇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迎接互查、督查阶段(2012年8月底前完成)
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将组织各设区的市进行互查,并对各设区的市自查和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为迎接互查、督查,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市教育、司法、人社、房产、建设、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准备好自查汇报材料和有关资料,市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地税、安全监管、旅游部门准备好整改情况汇报材料和有关资料;
2.上述部门整理好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以备抽查;
3.各有关部门准备好2011年7月1日至互查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投诉的基本情况;
4.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好本级政府自查工作,以备抽查。
(四)整改阶段(2012年9月底前完成)
1.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向县(市、区)政府和市教育、司法、人社、房产、建设、卫生、人口计生、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地税、安全监管、旅游部门反馈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上述被检查单位根据督查反馈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2.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反馈的互查、督查意见,各单位进行整改。被检查单位在整改意见下发后15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并由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
对检查中发现的、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要坚决纠正,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检查结果将作为政风评议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深刻认识做好行政处罚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结合4年检查情况,健全对行政处罚权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结合4年检查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
(三)各级监察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做好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和总结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12年度行政处罚案卷检查情况登记表》
2.《2012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12年度行政处罚案卷检查情况登记表
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单位:
案由
案号
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及处罚决定执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
检查组查卷人员(签字):
检查组意见
和建议
检查组负责人(签字):时间:
备注:1.表内填写不下,可附页。
2.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组意见和建议”栏目由检查组填写外,其余栏目由被检查单位填写。
附件2:
2012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统计表
被检查单位:(共检查案卷)检查单位:
序号
发现问题部分
涉及案卷卷宗号
占检查总数百分比
1
行政处罚主体方面
2
行政处罚事实、证据方面
3
行政处罚程序方面
立案阶段
4
调查取证阶段
5
处罚告知阶段
6
处罚决定阶段
7
送达阶段
8
执行阶段
9
行政处罚法律适用方面
10
自由裁量权方面
11
案卷归档方面
12
其它方面
检查总体评价
检查组长(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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