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本级2014年度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文号:阜政秘〔2014〕34号
颁布日期:2014-04-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阜阳市本级2014年度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方案的批复

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监分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批复阜阳市级2014年度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做好市级土地储备融资工作,原则同意你们上报的《阜阳市本级2014年度土地储备融资规模实施方案》,请你们按照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年度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方案批准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提高效率,抓好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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